社会组织政策知多少

文摘   2024-11-14 19:55   山东  

01

如何判断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属于行业协会商会?






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精神,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02

社会组织举办相关比赛竞赛等赛事活动是否属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答: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规定,社会组织开展的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比赛竞赛不属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但不得在比赛、竞赛项目设置外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此外,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应当同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规定。






03

如何理解社会团体的非营利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团体作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等营利组织的区别,在于其开展的活动以促进章程规定的宗旨为目的,取得的利润不得分配。






04

社会团体是否可以经商办企业?是否可以通过培训等收费?






答:目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对社会团体举办经济实体无禁止性规定,但要严格履行社团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在章程宗旨业务范围内,本着严谨审慎的原则研究决定。业务主管单位对于社会团体举办经济实体有报批或报备要求的,同时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社会团体在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开展培训等经营服务性活动并收取费用。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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