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上东郡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是在2022年交付的共有产权房。由于前一家物业出现了经营问题,不少业主都希望进行更换。不过在更换物业的过程中,业主们被告知新物业需要承担上一家物业“遗留”下来的数百万费用,且新物业的选择主动权不在业主而在于乡政府手中。业主们深感为何大家承担了责任的同时,却不享有作为业主应有的权利呢?
近日,多位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上东郡小区的业主向北京新闻广播“问北京”(新闻热线65159063)反映,小区是在2022年交付的共有产权房。由于前一家物业出现了经营问题,不少业主都希望进行更换。不过在更换物业的过程中,业主们被告知新物业需要承担上一家物业“遗留”下来的数百万费用,且购买房产居住其中的业主在新物业的选择上毫无主动权。
上东郡小区位置/百度地图
将台乡上东郡小区位于东四环外,是一处共有产权房小区,院内共有17栋楼房,一千四百多户业主。小区2022年10月交房,到2024年10月,前期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2年服务期结束。由于这家物业公司出现了被限制高消费、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等一系列问题,难以为业主们提供满意的物业服务,业主李先生(化姓)、王先生(化姓)告诉“问北京”记者,此前他们就向属地政府提出了更换物业公司的想法:
上东郡小区/记者摄
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民法典278条的内容,有关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包括选举业委会或更换业委会成员;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民法典》278条具体规定
而在上东郡小区,产权结构是业主占房屋产权份额为65%,政府产权份额为35%。属地将台乡政府以这一规定为由,告知业主们上东郡小区不符合业委会成立的条件:
不过,业主们曾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北京市住建委。“问北京”记者看到,北京市住建委在2024年5月给出的书面回复上写到: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精神,共有产权住房的占有权、使用权由购房人行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由购房人全额缴纳。按照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治原则,为便利购房人参与物业管理,由业主行使物业管理表决权,代持机构不参与投票。今后国家及本市法规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届时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建委的相关回复/受访者供
对这一回复,业主王先生(化姓)表示,他们的理解是占产权65%的业主可以行使全部的物业管理表决权:
尽管如此,业主们不希望有关是否能成立业委会的认知差异影响更换物业的进行。业主们表示业委会可以先不成立,但更换物业公司的过程应该充分体现业主的意见。此后在选聘新物业过程中,有业主推荐了两家大品牌的物业公司。但在就此进行面谈时,乡政府告知两家物业公司,新物业需要承担前一家物业公司留下的包括物业费、水电费在内的数百万元费用。这笔费用的数额,乡政府在这次面谈提到时是400万。业主赵先生(化姓)介绍说:
业主赵先生(化姓)说当时物业公司表示需要乡政府列出这笔费用的明细表:
上东郡小区内景/记者摄
几位业主表示,他们一直在等待乡政府提供这个上百万元的费用明细。直到10月25日当天,一家名为美伽的物业公司突然成为了小区的应急物业。
乡政府发布的公告/记者摄
有关于这家物业公司,业主王先生(化姓)表示在9月份业主和社区工作组的讨论会上,他们就有所耳闻,并明确表示不选择这家物业企业。同时,业主们还表示希望能在多家物业公司中进行优选,且选择结果能够充分体现业主的意愿。但最后的结果却完全事与愿违。
应急物业的相关信息/图源:天眼查app
那么,其他两家物业公司没有被选聘为应急物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为核实业主所说的情况,“问北京”记者以业主的名义联系到了将台乡政府城管科,值班工作人员表示:
果真是万科和绿城两家物业公司没有接手上东郡小区物业管理的意愿吗?在采访现场,有业主拨通了万科物业方面一位负责人的电话。
那么,前一家物业公司遗留下来的资金问题为什么要下一家物业公司来承担?将台乡政府城管科的工作人员回答说:
但在业主们看来,未来不论哪家公司有意向接手,这笔横亘在新物业公司入驻前面的费用,其明细是首先要厘清的内容。在应急物业之后,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同样面临这个问题。而在应急物业和乡政府签订的合同中,“问北京”记者看到垫资金额又从业主口中的400万元变成了600万元。对这笔费用,业主们说他们也在等待属地的答复:
合同中标注金额为600万元/受访者供
这600万的金额构成具体是什么?将如何应用于上东郡小区的服务,“问北京”记者先咨询了将台乡政府城管科,工作人员表示:
随后,拨打了小区应急物业的电话进一步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前台,不太了解具体情况,可以让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给出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没有收到回电。
此外,另一个亟需明确的问题是,共有产权房的业主们该如何行使作为业主的权利?对于应急物业服务之后下一家物业公司业主是否能够自主选聘,将台乡政府城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应急物业的服务时间为6个月,之后可以由业主推荐物业公司。不过由于上东郡小区的特殊性,业主们不能完全自主选择物业公司,第一关还是要经过乡政府。
“问北京”记者也将问题反映给了朝阳区房管局物业指导中心,以选聘物业为例,共有产区房的业主们该如何行使作为业主的权利呢?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上东郡小区的业主们也表达了他们的疑惑:
记者: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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