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0月底,安徽合肥新能源汽车的产量已经突破100万辆。而在今年前三季度,合肥的新能源汽车产量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在全国多城竞逐“新能源汽车之都”的进程中,被称为“最牛风投城市”的合肥,势头正猛。
集齐造车形式“全满贯”
目前合肥市集聚了6家整车企业:江淮、比亚迪、蔚来、大众、长安、安凯。可以看到,合肥集齐了多种造车形式的“全满贯”,有外资巨头、央企造车、造车新势力、地方自主品牌、华为生态圈。截至2024年10月22日,合肥累计下线新车型近10款。
数据显示,今年1—9月,合肥市汽车产量达131.17万辆、同比增长33.47%。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92.75万辆,同比增长74.47%。而在2023年,合肥新能源汽车产量为74.6万辆。
作为安徽的“首位产业”,汽车产业正展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合肥市也在“乘势追击”。为培育汽车产业生态与汽车市场,合肥市也在“下血本”。今年1-9月,合肥引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项目为153个,总投资1315亿元。截至10月16日,累计发放汽车消费券约4.37亿元,带动消费约187亿元。
根据规划,合肥力争到2027年,形成2—3家年产50万辆整车企业,新增10家百亿规模零部件企业,新能源汽车产能超300万辆,集群营收超7000亿元。
自2009年合肥成功申报“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试水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成为首批参与示范推广的13个城市之一,到2024年提出打造“新能源汽车之都”的口号,合肥在打造”新能源汽车之都”方面已经走出了“合肥模式”,无人能及。
值得注意的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合肥汽车产业未来还有巨大的增量。今年3月份,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江淮×华为智选车超级工厂项目。
公告透露,江淮方面将构建DE、X6两个纯电平台,产品覆盖轿车/SUV/MPV车型,总计年产能20万辆;未来5年江淮乘用车年产能50万辆。这意味着,华为与江淮的结合,未来合肥市的新能源汽车产量还将会节节攀升。
产业打造走在前列
通过地方政府强有力的投入和引导,促进本地产业跨越式发展,在业内被称为“合肥模式”。近年来,全国多家城市,甚至包括深圳、佛山等工业强市都纷纷来合肥取经。在抢占电动化和智能化的制高点上,可以说,合肥在各项举措方面都走在了前列。
为抢占智能网联发展高地,合肥出台了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条例,累计开放道路里程1096公里。开放超级场景20余个,成为全国首个“全域开放”的省会城市。此外,合肥也是全国唯一的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双智”试点、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试点、“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四试点市。
瞄准“芯车协同”、“整零协同”、“智车协同”等关键环节融合发展,合肥一直在持续发力。组建安徽省汽车芯片联盟,开展20余项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为全国首创供需对接和场景开放的城市,1-8月举办汽车供需对接会8场;也是国内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推动星火大模型嫁接整车企业“智能座舱”产品,打造具备工业“六感”的赋能系统。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9月,合肥市新增各类充电设施超5.5万台,各类充电设施总数达23万台,基本建成城区2公里充电服务圈,建成换电站100余座。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迭代升级了“创投城市计划”,创新“产业+基金”“项目+基金”驱动模式,组建了5000亿元的基金丛林,其中汽车产业专业基金16只,总规模超600亿元,已投资踏歌智行、宏景智驾等重点项目20余个。
根据合肥市的官方说法,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实际产量居全国第3位。对于未来的展望,预计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130万辆,同比增长74%,跃居全国城市第1位。
在旁观者的眼中,合肥往往是以逆袭者的形象出现。不过,在参与者看来,这条“逆袭之路”走得并不轻松。所有的“逆袭”,都是有备而来。在距离2024年不到100天的时间里,合肥是否还能再创佳绩,坐稳”新能源汽车之都”的位置,盖世汽车将持续跟踪。
来源:盖世汽车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National Big Data Alliance of New Energy Vehicles,以下简称“联盟”或“NDANEV”)由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新能源汽车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互联网应用服务商、科研机构、相关社团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联盟秘书处所在地为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联盟定位为新能源汽车大数据共享的纽带和桥梁,致力于统筹整合、开发利用新能源汽车数据资源,建立大数据研发基金,切实推动新能源汽车大数据挖掘分析工作,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高品质数据服务。
咨询合作:010-68949920
发改环资〔2024〕1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落实《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各项任务部署,充分发挥计量、标准作用,有效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国家标准、采信一批团体标准、突破一批国际标准、启动一批标准化试点。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全覆盖。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
按照统筹发展、需求牵引、创新突破的原则,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碳计量体系,提升碳计量服务支撑水平。2025年底前,研制20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开展25项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制定50项“双碳”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关键领域碳计量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计量能力基本具备,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稳步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纺织、交通运输、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及制修订,制定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低碳评价等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支撑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有效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
(二)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要求。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服务外贸出口新优势。开展电子电器、塑料、建材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
(三)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开展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余能利用、甲烷减排与利用等典型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研制工作。条件成熟时,推动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支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等应用场景。
(四)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加快氢冶金、原料替代、热泵、光伏利用等关键碳减排技术标准研制,在降碳技术领域采信一批先进的团体标准。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技术标准,尽快出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量化与核查、相关术语等通用标准。抓紧构建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地质封存全链条标准体系。
(五)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修订提高钢铁、炼油、燃煤发电机组、制浆造纸、工业烧碱、稀土冶炼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完善能源计量、监测、审计等节能配套标准。
(六)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升级工业通用设备、制冷和供暖设备、办公设备、厨房电器、照明器具产品能效标准,扩大能效产品覆盖范围,加快研制电动汽车充电桩、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设备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将高压电机、服务器等产品纳入能效标识管理,研究出台数据中心能效标识实施细则。
(七)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定汽车、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回收拆解标准,研究制定农用机械零部件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开展退役光伏设备、风电设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加大新能源产品设备的绿色设计标准供给,加快研制再生塑料、再生金属标准。按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通则》要求,研制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系列国家标准。
(八)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增加低碳指标,建立分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绿证和绿色电力消费相关标准。在消费品基础上,制定钢管、建材、染料等工业品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修订卫生陶瓷、建筑陶瓷、纸和纸制品等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将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团体标准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
(九)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面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监测的需要,布局建设一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名录,持续做好碳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
(十)加强“双碳”相关计量仪器研制和应用。加快高精度多组分气体快速分析探测仪、光谱仪等碳核算、碳监测相关计量仪器的研制。组织对国产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开展计量性能测试评价。
(十一)加强计量对碳排放核算的支撑保障。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推动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优化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强化碳核算数据优先来源于计量器具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作用,鼓励企业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建立能源和碳排放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按照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需求,探索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计量实测验证平台。
(十二)开展共性关键碳计量技术研究。开展碳排放在线监测计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研究,持续开展基于激光雷达、区域和城市尺度反演等碳排放监测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烟气捕集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为碳排放统计核算、碳排放在线监测、低碳技术研究等提供计量支撑。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推动加强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计量技术研究,开展碳排放直测方法与核算法的比对研究、天然气排放因子实测研究等,在火电领域研制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气体浓度校准装置,不断提升碳排放和碳监测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
(十四)加强碳计量中心建设。推动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国家碳计量中心顶层制度设计和建设任务推进。研究制定碳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和重点排放单位加强碳计量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碳计量能力水平。
(十五)完善“双碳”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加强“双碳”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编制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煤化工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置与管理等计量技术规范。
(十六)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组织各地区对建筑建材、石化化工、能源、钢铁等传统行业以及数据中心、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帮助用能单位解决节能减排降碳计量难题,不断提升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双碳”有关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文件制定中强化相关计量、标准要求,推动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及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结合分管领域加强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中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贯培训。开展碳核算、碳减排相关计量、标准知识的宣贯培训,增强企业计量意识和能力水平,在企业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氛围。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设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岗位以及专门的计量、标准化人员。鼓励企业与相关高校、专业机构合作举办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标准方面的专业人才培训班。
(三)开展先行先试。面向企业和园区开展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鼓励企业建立碳排放标准管理体系,助力碳排放“算得出、算得准”,引导企业应用先进减排技术,推动碳排放“减得掉、减得下”,到2025年建设100家试点企业和园区。推动企业加强碳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碳计量要求,在山东、浙江等地组织200家以上企业开展碳计量审查试点。组织开展零碳园区计量试点和能源资源计量经验交流。
(四)加大经费支持。各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基础通用和急用先行标准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监测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研发和应用、计量技术规范制定等。
(五)深化国际合作。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计量、标准领域国际合作,充分发挥我国专家在国际计量和标准化组织中关键作用,不断提升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适用性分析,在电动汽车、新型电力系统、生态碳汇等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加强新领域新技术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