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临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兴权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建敏、徐恒德、刘玉武、魏建忠及委员22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延琳,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永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东升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确定为民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相关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接受辞职的议案。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要深刻理解领会《监督法》修改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加深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法律规定,紧紧抓住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实行正确有效依法监督。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形成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营造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通过评价评估等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预算管理质效双提升。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围绕建设生态秀美宜居宜业城市的目标,创新管理服务理念,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对标实施项目任务和进度要求,高质高效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拓展办理的深度,认真落实办前、办中、办后全流程沟通机制,切实提升办理实效。
会议强调,各级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当好服务群众的“热心人”、法治建设的“促进者”、道德风尚的“好榜样”,树好人大代表良好形象。(肖佳悦)
编 辑:刘 颖
责 编:魏红光
审 核:李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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