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需要多方共同发力进行保护的。今天我们就从家庭教育着手,共同探讨如何从家庭角度出发,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01
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02
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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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欺凌
案例1:陈某寻衅滋事案
案例2:王某故意杀人案
王某是某中学初三学生,剪了一个“锅盖头”,同学经常拿他这个发型嘲笑他。某日,有人在教学楼二楼中间大厅喊“锅盖”,王某就来到刘某等人处问是谁叫他,并与刘某发生口角,打了刘某一巴掌,随后,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刘某见状立即逃跑,王某追上刘某,持单刃刀朝刘某胸、腹部连续捅刺数刀,致刘某当场死亡。法院认为,王某因琐事持刀捅刺他人要害部位且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这是一个由“受害者”变为“加害者”的典型案例。
04
对于个人来说,犯罪记录会记入档案,可能影响本人征信,尤其是涉及咱们未成年人,一旦出现犯罪记录,可能会影响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政审,对自己未来的就业、生活、前途都十分不利。
05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7日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该意见所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第40条规定“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在法律上明确了学校负有向相关部门报告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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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入职查询?
编辑:刘妞 张锡娟
发布:宣传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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