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
这是驾驶人学车时都知道的规则
但仍有少数驾驶人“抢”字当头
路口转弯不让直行
事故往往就这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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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平南县大鹏镇高龙村路段,谢某某驾驶粤TP***9小型普通客车由平南县大鹏镇高龙村往大鹏镇大鹏街方向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在转弯过程中与从思旺镇往大鹏镇方向行驶由余某某驾驶的桂R8***2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余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谢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在转弯过程中没有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余某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车辆在通过路口时
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那么,通过路口时
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0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转弯切记让直行
路口观察有必要
每个交通参与者都不要心存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nd-
▍图文来源:综合网络、平南大队
▍广告合作 :(微信) 18078758123 (微信号:happy_p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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