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镇高龙村路段,别因“抢”一时,毁了平安路

企业   2024-11-21 16:07   广西  

“转弯让直行”

这是驾驶人学车时都知道的规则

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字当头

路口转弯不让直行

事故往往就这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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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平南县大鹏镇高龙村路段,谢某某驾驶粤TP***9小型普通客车由平南县大鹏镇高龙村往大鹏镇大鹏街方向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在转弯过程中与从思旺镇往大鹏镇方向行驶由余某某驾驶的桂R8***2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余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谢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在转弯过程中没有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余某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车辆在通过路口时

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那么,通过路口时

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01
有标志要遵守

减速让行标志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02

直行让右侧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03
转弯让直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04
右转让左转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示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转弯切记让直行

路口观察有必要

每个交通参与者都不要心存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nd-

▍图文来源:综合网络、平南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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