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院及项目简介
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具有公共服务精神、领导力和社会责任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的应用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兰州大学MPA项目自2004年开办以来,招生竞争力不断增强,已累计培养毕业生2000多人。兰州大学MPA教育始终立足国家需求与服务社会发展,注重不断回应时代要求,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不断提升培养质量。经过20年的建设与发展,逐步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积极评价。2010年,在全国MPA教育第二批试办院校的教学合格评估中,兰州大学MPA项目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第三名。
二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时间到2025年入学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
招生计划
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习方式、学制等信息如下表所示:
学习方式 | 学制 (年) | 学费标准 (万元/学年) | 2024年招生人数 |
全日制 | 3 | 2 | 76 |
非全日制 | 3 | 3 | 70 |
四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10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学校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和相关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五
初试与复试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024年12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
录取与培养
公共管理硕士(MPA)按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开报名,具体复试录取办法以届时公布为准。
七
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拟录取后须与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和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须将个人档案调入兰州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因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存在部分学院、专业不能分配到招生名额的情况,请考生在报考时审慎选择。
八
招生咨询
网址:http://ms.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