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昆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规定,经各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团体逐级申报推荐,石林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认定2024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人、先进群体2个8人。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
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张 浩,男,1985年04月生,石林县占屯村委会工作人员。
2023年11月9日10时许,值班期间在占屯村对清洗老井昏迷男子进行救助。
李秋燕,女,1983年8月生,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石林天奇医院副院长。
2024年4月23日18时许,下班期间在石林大道与工业园区交叉口红灯路口对交通事故2名伤者进行救助。
二、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一)王垚钢、王思云群体
王垚钢,男,1996年09月生,石林风景区派出所勤务辅警。
王思云,男,1992年04月生,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员工。
2024年8月11日18时许,下班期间在石林风景区“幽池”,对溺水男子实施救助。
(二)普文华、赵智、金佩琪、李海波、李小龙、董玉莲群体
普文华,男,1980年06月生,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
赵 智,男,1982年04月生,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
金佩琪,男,1993年10月生,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
李海波,男,1985年01月生,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
李小龙,男,1992年07月生,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
董玉莲,女,1971年09月生,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
2024年7月20日16时许,在巡查到阿诗玛南路海全电动车店路段时,对被马蜂蜇伤男子实施救助。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石林县见义勇为协会反映。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可能影响认定的问题,石林县见义勇为协会将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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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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