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内蒙古关于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09-03 12:12   北京  





河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举行。自今年起,考试地点设在我省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全省共设12个考区。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定州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负责。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 、考试时间和考试大纲


11月2日


上午9:00-12:00新闻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00新闻采编实务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4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样式见附件3)。


报名条件中的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地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各地可引导相关人员先行报名,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上述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按照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各地要与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须在报名缴费前完成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的审核,无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7日前完成注册,9月3日9时-9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2日17时。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和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后,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地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和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后,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地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0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地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12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7、打印准考证


10月25日-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四、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考试实施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新出发函〔2023〕19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内蒙古


一、考试设置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在报名缴费前负责完成全区各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的审核,无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考试。关于审核问题咨询电话0471-482554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三)报名时间

2024年度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日9:00至9月11日24:00;报名证明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9月12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3日24:0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下载

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11月2日

上午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00 新闻采编实务

四、考试大纲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4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五、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违纪处理

考后我院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区设置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只在呼和浩特设置一个区直(直属)考区。

八、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国新出发函〔2023〕1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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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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