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约定采购量
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目录管理-医疗机构协议量查看”在对应的项目查看约定采购量。
二、签订三方合同
相关医疗机构可使用CA证书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合同管理-新增合同”在对应的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第三采购年执行时间内所产生的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纳入第三采购年约定采购量计算。
三、其他事项
(一)医疗机构发起三方合同后,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应。中选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