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潼区检察院聚焦“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一主题,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升‘两项监督’质效专项活动”为载体,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理念,压实监督责任,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内外协作,聚焦民生重点领域,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多措并举持续做优“两项监督”,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完善机制建设,凝聚监督合力。
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检警各自职能,采用“检察官定期轮值+公安民警专人对接”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侦协办搭建检察内网系统及公安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数据双向交换、共享和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
完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与公安、纪委监委会签提前介入工作实施细则,实现涉黑恶、职务犯罪、养老诈骗及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内外协作,拓宽线索来源。
打破“四大检察”业务“壁垒”,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刑事部门与其他检察业务部门之间的内部线索移送,激活现有线索渠道。
探索数字赋能,应用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能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以侦协办平台为依托强化检警协作,共享侦查机关执法办案数据,派驻检察官通过清单式审查,深挖行刑正向衔接监督线索。
采用“派驻+巡回”的派出所监督方式,检察官不定期到辖区派出所实地巡查,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实效。
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针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食药安全、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民生领域,强化“两项监督”质效。
如在办理的“5·8”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该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侦查,前移监督关口,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固定、依法搜集证据,从源头上遏制“瑕疵案件”的发生,并在诉前促成20余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成功为被骗群众换回损失200余万元。
提升监督能力,推动源头治理。
牢固树立高质效法律监督理念,提高自主发现监督线索的能力,加强审查监督。
增强数据意识,提升数据分析研判能力,研发、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类案监督。
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提升制发检察建议能力,以高质量检察建议督促纠正违法、促进诉源治理。
来源 | 临潼区检察院
文字 | 程阳 编辑 | 李繁
校对 | 陈关格格 审核 |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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