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肇庆市司法局立足传统文化优势和自身工作经验,深挖包公典故背后的“和解文化”,总结推出“以和为贵、致力中和、别中求和、和而不同”四大调解理念,为基层群众明法析理、找出矛盾纠纷“症结”所在,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专业中肯的法律服务,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包公和”调解品牌。接下来,“肇庆司法”将推出一系列应用案例。
“心系企业促发展,司法服务解难题”,这是德庆县司法局新圩司法所崇德调解工作室最近收到企业专门赠送的一面锦旗。近日,崇德调解工作室活用包公“和解文化”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两家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与赞誉,锦旗字里行间透露出对司法所工作室高效而贴心服务的感谢。
案例回顾
德庆县的甲公司曾向乙公司采购了一批产品,然而,由于乙公司的疏忽,所交付的产品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甲公司对此表示不满,认为乙公司可能存在故意偷工减料的行为,因此要求乙公司更换为合格产品,并扣留了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尽管乙公司随后按照甲公司要求去做,但依然未能成功取回之前被扣留的不合格产品。无奈之下,乙公司只能求助于新圩司法所进行调解。
新圩司法所调解员迅速响应,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员先是详细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而后明确指出,无论之前产品不合格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乙公司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解决问题,调解员运用包公“和解文化”中“以和为贵”的调解理念,让紧张的气氛缓解下来,避免矛盾激化。随后运用包公“和解文化”中“致力中和”的调解理念,建议甲公司首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更换后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其符合标准,检测费用由乙公司承担,同时,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因更换产品而遭受的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完成这些步骤后,乙公司将能够取回之前被扣留的不合格产品。
双方均对调解员的建议表示接受,并同意按照这一方案执行。最终,经过第三方机构的检测,确认更换后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乙公司也顺利地拿回了之前被扣留的不合格产品,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在此次合同纠纷中,
新圩司法所崇德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了其专业调解职能,并运用包公“和解文化”深入了解双方企业的实际需求和争议焦点,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双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这一成功案例不仅彰显了司法所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接下来,
德庆县新圩司法所将继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持续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员专业程度,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图文:市局办公室、德庆县司法局
编辑:陈俊雅
审核:肇庆市司法局办公室
猜你喜欢
◆全市实现个人调解工作室全覆盖——“能人”调解有方纠纷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