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益阳市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的湖南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厂房使用标称为河南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存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执法人员现场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确认该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无市场准入。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第7.1条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执法人员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4月9日前改正。4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立案调查后,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资料及现场照片固定完整证据链。4月19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高某和相关管理人彭某进行了案件的调查询问,办案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所有执法行为有据可循。4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提出陈述和申辩。之后,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南某建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于6月7日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7日,将罚款缴纳完毕。1、违反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消防救援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按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该违法情形适用较轻量罚阶次,应给予湖南某建材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5500元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人民币100以上510以下行政处罚。综合裁量情况,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湖南某建材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湖南某建材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某处罚款人民币100元整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消防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监管措施。该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形下,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此外,禁止生产、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于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只有经过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消防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因此从源头上解决消防产品的质量问题至关重要。
第六十五条旨在加强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以减少火灾风险,保障公共安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法律明确了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处罚措施,同时也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或个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消防救援机构在发现不合格或淘汰的消防产品时,应将情况通报给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便及时查处生产者和销售者,从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该案中,执法部门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了消防安全和消防产品配备的重要性,要求其迅速落实整改,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火灾发生时,消防产品发挥着巨大作用,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消防产品不仅起不到正常的防灭火作用,还可能因此延误灭火救援,导致更严重的火灾事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34届“3·15”晚会聚焦“共筑诚信·共享安全”主题,关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金融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晚会曝光了一种外观看似符合国家标准、实际功能根本不达标的“非标灭火器”,有的店铺售卖的非标灭火器,有效成分磷酸二氢铵的含量从75%偷偷降低到50%,甚至降到20%,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会导致在火灾时无法有效扑灭。单位在进行消防产品采购时要选择合格的消防产品,对于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要及时通过相关公开渠道进行查询,确保购买的消防产品为合格产品,确保消防产品在遇到险情时能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