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人非法养狗,
半夜扰民,
怎么维权?
御璟城市花园小区非法养狗猖獗,小区物业多次劝阻和制止,但由于小区物业没有执法权,劝导和制止对养狗住户根本无效,每天晚上十点以后还有狗的叫声,严重影响了我们住户的日常生活。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刘琳律师答:
如果物业协调无果,您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以警告或罚款。同时,您也可以向居委会举报,由居委会介入协调。如果物业不能有效制止,可以让物业部门向公安机关反映,或者您自己直接报警。
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您可以了解并关注当地的养犬管理条例,这些条例通常规定了养犬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办理养犬登记证、定期给犬只接种疫苗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