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检察同行——南开区检察院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

政务   2024-09-12 17:40   天津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要求,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近日,南开区检察院积极参加“文明单位示范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组织青年检察干警在黄河道与红旗路交口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四名志愿者身穿红马甲、手持文明交通劝导旗,在人流量、车流量密集的时段、协助交警指挥交通,对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横穿道路不走过街设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维护者。

此次活动,干警们以实际行动作文明交通的示范者,有效减少了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文明参与交通行为,改善了居民的通行环境,营造了人人践行文明交通、人人抵制交通违法的良好氛围,为助力南开区文明创建工作贡献了南开检察力量。

素材提供 | 政治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任务。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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