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二)法治副校长在行动

政务   2024-12-04 17:57   天津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在宪法日前夕,南开区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深入学校社区,为青少年传递宪法精神。

12月3日,法治副校长前往宜宾里小学,参加宜宾里社区组织的宪法宣传活动,与有关单位代表共同图画宪法宣传墙,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普法宣传。

法治副校长还前往华阳里社区,为南开区第二中心小学开展“学宪法,尊宪法”法治课堂,通过宪法宣讲、互动问答等方式,为学生们带来生动有趣的普法宣传。

接下来,南开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将以更丰富多样的方式宣传宪法知识,深植宪法权威于青少年心中。




素材提供 | 第二检察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任务。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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