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2024天津全市检察长访谈”播出第八期,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国振做客天津新闻广播FM97.2《法治纵横》直播间,围绕该院检察工作向群众汇报,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主持人:各位听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听《法治纵横》节目,我是主持人国铃。
这里是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广播新闻部联合推出特别策划「2024天津全市检察长访谈」。此刻,我们的节目正在通过调频97.2兆赫天津新闻广播、津云客户端、学习强国APP音频直播。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嘉宾是: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国振。欢迎您!
主持人:同时,我们还邀请到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冯洁;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姚大钧。欢迎两位!
冯洁、姚大钧:主持人好!广大听众朋友们好!
南开区是天津中心城区之一,也是最具天津历史文脉和民族文化资源集中区。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天津视察时,来到南开区古文化街,先后走进桂发祥、泥人张、杨柳青年画等特色店铺,了解产品种类、销售和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等情况,指出“要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使其在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绽放异彩”。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方面重要要求,南开检察机关有哪些作为呢?请郑检介绍一下。
作为津门故里的南开是天津历史文化的起点,位于南开区的古文化街浓缩着天津的历史传承,至今已有700余年历史。南开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上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依法积极履职,以天津古文化街、鼓楼等历史文化街区为主阵地,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职能作用,与辖区内多部门协同联动,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当好历史文化遗产“守护人”,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明确履职重点。针对古文化街历史文化资源丰富、非遗项目聚集的特点,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深入古文化街走访调研,摸清街区内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数量、保护现状,把持续推进保护和发展,助力焕新传承非遗品牌作为履职重点。我们发现天后宫门前两侧的单体幡杆存在局部糟朽问题,幡杆地处古文化街中心,人流量很大,存在着安全隐患。经过与有关部门多次实地勘察,列席抢险加固项目工作推动会,提出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加固等建议,目前已整改完毕。
二是凝聚保护共识,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司法、行政与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非遗保护联盟,有效激活行政机关、文物单位、非遗传承人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与区文旅局建立检察监督履职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线索移送、公益诉讼协作等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我们联合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南开分局等单位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邀请泥人张、鸵鸟墨水等25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同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深入交流、答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人次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招募志愿者,参与公开听证、调查取证、普法宣传等环节,提升公益诉讼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助力传承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服务“老字号”企业传承发展工作为抓手,持续深化检察综合履职,就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国有财产保护等相关问题向企业进行阐释和督促,构建多元化法治服务体系,得到企业高度认可。我们联合街道在达仁堂健康生活馆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商标保护和技艺传承方面遇到的司法需求,并向公司职工和现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详细通报我院近年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老字号”企业保护的措施与成效,进一步引导提高企业和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是聚焦保护难点,加大对非遗项目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在全面梳理了解南开区38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携手各方力量,推动协调解决非遗传承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路径,切实破解保护传承难题。如辖区内的某市级非遗项目因专业性极强,传承人提出要自愿放弃市级传承人身份,造成该项目无法活态传承。我们发现问题后与区文旅部门开展实地调研走访,推动形成解决方案,最终对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变更保护单位,以便于项目的管理和继续传承。
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手艺通过祖祖辈辈的口传心授、世代相传得以流传至今,如果缺乏专业的法律指引,民事权利的保护存在很多困难。南开区检察院是如何帮助非遗项目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呢?
这个问题,请我们第五检察部的姚大钧主任结合具体案例作下介绍。
好的。我来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坐落于古文化街通庆里的中西汇通医社是张锡纯先生1926年来天津行医时创办的中医诊所,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汇通医社传人想要通过在汇通医社设立“张锡纯纪念馆”来传承非遗项目“张锡纯脾胃病中医疗法”,却因房屋租赁和产权等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推进。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联合区文旅局多次赴企业调研走访,协调上级检察院和辖区多部门召开联席座谈会,就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问题会商研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帮助解决了这一难题。如今“张锡纯纪念馆”的牌匾已经挂起,中西汇通医社在2023年12月成功获评南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前正在认真筹备申请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们在案件办理中发现,非遗技法是靠一代代人言传身教传下来的,申请专利的时候有很多材料没办法提供。而对产品及工艺技术进行公证备案的方式费用较高,不少非遗企业望而却步。如南开区古文化街非遗项目“乐器张”因无法申请专利,导致仿冒品在网店频出的情况。面临同样问题的还有南开区古文化街“风筝魏”“蔡氏贡掸”等著名非遗项目。为解决非遗项目面临的这些问题,我们积极联系区知识产权局帮助寻找解决方案,在了解到区块链的“津证云”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可以为非遗作品原创存证、取证提供免费服务后,我们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积极推广“津证云”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帮助非遗企业低成本、高质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津证云”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已为我区三家非遗项目做了部分制作技艺数据保存工作。
好的谢谢姚主任。正如刚才郑检所说,南开区是天津历史文化的起点,位于南开区的古文化街浓缩着天津的历史传承。能不能请您结合咱们检察官具体所承办的案例谈一谈咱们如何保护天津历史文化遗产?
好的主持人。我就谈谈检察机关如何运用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天津大运河的案例吧。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大运河是活态的文化遗产,亲历了天津城的发展,也孕育了天津独特的文脉。我院在贯彻落实大运河综合治理暨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结合南开特色,把大运河(南开段)沿岸的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履职重点环节,挖掘大运河流域文化带建设、历史文物遗迹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履职线索,助推大运河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对天津皇会巡演途径路段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共排查出5起涉大运河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其中,针对景区内基础设施损坏公益诉讼案件,我院分别与区文旅局、城管委、鼓楼街道进行诉前磋商,开展协同治理;针对其余4起环境污染履职线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主持人
通过郑检和姚主任的介绍,感受到南开区检察院在保护天津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实实在在的效果。郑检,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天津时还提出,要“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11月22日,天津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工作会议召开,也特别强调要扎实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请问南开区检察院在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又有哪些做法和亮点呢?
南开区是天津市的老城区,辖区面积41.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90万人,人口密度大。学校、医院、旅游景区云集,人口流动性大,为城市治理带来难题。针对于此,我们自觉把监督办案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中考量,推动由“治罪”向“治理”转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树立“寓治理于办案之中”的司法理念。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共建培训基地等形式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培树最高检提出的“三个善于”检察工作要求,认真践行市检察院提出的“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的司法办案理念以及“依法、善意、精准、合作、效能”监督理念,做实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办好“有灵魂”案件,把“治理”贯穿检察办案始终。
二是坚持外建环境内优机制。我们坚持党委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健全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与区委督查(室)、区纪委监委密切配合,与审计、消防、网格中心等单位会签文件,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方面提升监督质效,建立“公益大保护”格局,实地查看鼓楼、古文化街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推动解决古文化街周边民宿乱象等问题。开展大运河综合治理暨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与区河(湖)长办联合巡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开展盲道专项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城管委共同推动破损盲道和盲道私自占压问题有效整治。
三是着力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我们坚持“寓治理于办案之中”,不断拓展法律监督视野,深入挖掘民生、经济等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盯紧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转变。对标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积极服务保障天开高教科创园等重点项目,通过检察建议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例如,针对天开园建设期间机动车违规停放在绿化隔离带导致园区交通秩序混乱、草坪损坏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会同区城管委、交管局、属事街道召开联席会议磋商,有效规范园区交通秩序,保障天开园项目顺利开园。
郑检,在您前面的讲述过程中,我注意到几个点,就是检察工作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您可以结合具体案例为我们介绍一下通过履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做法吗?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我们培育了“解‘南’题、‘开’心结”工作模式,打造“枫桥经验”南开检察版。在接待群众工作中,我们首先打开群众“情绪结”,在接待大厅设置登记、候访、接谈等区域,配置书写台、饮水机、雨伞、花镜、残障人士专用升降梯、AED除颤仪等便民设施用品,为来访群众提供应急之需。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路途偏远等情况的信访人,主动上门接访并开展简易公开听证,畅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去年年底,检察官奔赴外地某市对一起重复信访案件当事人上门接访,现场进行简易公开听证,开展“零距离”释法说理,厘清当事人诉求,把信访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其次解开“法治结”,对于首次向我院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和民行监督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确保案件妥善办理。我们还努力解开群众“生活困难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聚焦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主动加强与区司法局、区妇联、区民政局等机关或部门的沟通协调,就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救助等内容建立长期协作机制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形成救助合力,增强救助实效。
作为基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主要办理的是一些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但是我们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不小为”,既依法办准办好具体案件,又抓实持续监督和跟踪问效,通过“深加工”提高案件精细化水平。
首先是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善于从案件本身发现社会治理的问题和痛点难点,化解矛盾纠纷。轻伤害案件占我院受理的伤害类案件的近四分之一。案发原因多为家庭亲属关系、邻里噪音、物业纠纷等。双方当事人多为邻居或亲属,有长期共同生活的基础,为我们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条件。去年我们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系楼上楼下十几年的老邻居,原本相处愉快,但是因为孩子在楼上跑动产生噪音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导致恶语相向,在吵架中发生厮打并引发了刑事案件的发生。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态度强硬,被害人不同意刑事和解。对此案,我们并没有一诉了之,而是给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多次做工作,并联合居委会、街道、民警多次登门释法说理,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解开了心结,嫌疑人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委托家属登门道歉取得谅解,楼上安装了隔音地板,楼下通过治疗,失眠症状也得到了改善,我们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双方又开始了交往走动,至此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当然这只是众多伤害案件中的一起,通过办理类似这样的案件,把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办好办强,我们深入调研并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治理建议,为区委提供决策参考,努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治理机制。
城市居民人口多,居住密度高,好的亲属邻里关系的确关乎每个人的幸福感,您最后讲到了就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区委相关职能部门,郑检,请您就检察机关在区域治理方面的工作给我们讲一讲。
我们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解决区域治理难题。比如我们在办理一起盗窃窨井盖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中发现,南开区老旧社区较多,街道狭窄行人众多,窨井盖丢失、损坏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排查、修缮,会给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为此,我院在开展实地勘察、专题座谈、联合调研等工作基础上,与区城管委、窨井盖产权单位等部门、机构联合选定辖区内部分路段开展加装智能窨井盖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与传统窨井盖相比,智能窨井盖的优势在于借助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对窨井盖设施的实时监管,大大提升了对群众人身安全的保护力度。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学生流量大,易产生风险隐患的情况,我们与城管委、教育局等单位共同努力,协调有关部门优先安排在学校附近路段安装智能窨井盖。由于此项工作具有长期反复性的特点,我们就没完没了抓落实。在今年7月初,汛期即将到来之际,我院会同城管委,走访辖区内多个老旧社区和学校周边,开展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针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确保汛期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脚下安全事关你我,这一个个智能窨井盖织起了老百姓行走的安全网,让我们感到安心和放心。在刚刚过去的双11网购狂欢节中,相信广大网友都斩获颇丰,网购也成为了购物的新常态,接下来就请郑检介绍一下咱们检察机关在依法推进寄递行业安全治理方面的做法。
我们认真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汇集多方合力,打出定制普法、综合治理“组合拳”。下面请第二检察部主任冯洁结合两起案件谈一谈我们的具体做法。
我们在办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发现行为人利用网络多次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通过寄递渠道将违禁品自外地某市邮寄至本市南开区,反映出当地在寄递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我院积极协调该市人民检察院给予协助,向该市邮政管理局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当地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及时进行书面回复,截至目前,涉案的寄递企业已完成整改。
在办理的另外一起贩卖毒品案中,涉案冰毒被藏匿于装有特产水果的包装箱内寄出,快递公司并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查验,导致冰毒被夹带寄至我区。在该起案件中,我们发现某市的寄递行业存在监管不严问题,向该市邮政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单位在深化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控、细化管理制度方面加强工作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检察建议发出后,当地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多次与我院进行电话沟通处理情况,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该邮政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复,对涉事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并就实名收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收、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寄递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常态化开展寄递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在上述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我们进行类案梳理和比对,查找共性问题,结合我区寄递企业和快递收发的特点,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来到辖区内的多家快递网点,围绕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寄递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培训、个人信息保护等情况开展排查,提升了辖区内寄递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郑检,您在前面提到了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南开区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在治罪向治理转变的具体事例,可以向我们介绍一下吗?
检察建议是我们依法履职,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在办理个案监督的同时,通过梳理共性治理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同时也通过长期的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下面,由冯洁主任结合具体案例来介绍一下我院具体做法。
我院办理的潘某等11人保险诈骗、诈骗案中,潘某经营一家修理厂,自2016年开始伙同多人,利用其个人及他人所有的多辆车辆,以及到其修理厂维修、保养的车辆,在我区多次故意制造车辆相撞的虚假交通事故、涉水事故,并指使其他被告人及部分事故车辆车主,冒充驾驶员向各保险公司理赔或者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获得保险理赔金,涉及保险诈骗、诈骗犯罪70余起,涉案金额共计500余万元。我们在严格依法办案惩治犯罪的同时,督促潘某等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为涉案三家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针对发现的虚假民事诉讼线索,移交我院民事检察部门同步审查,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程序。同时我院积极延伸办案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保险行业理赔漏洞向涉案3家保险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在保险公司开展虚假理赔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促进保险公司提高风险意识。经回访发现,涉案保险公司建立语音识别系统,完善AFP系统风险画像功能,消除风险隐患。
我们大部分人都有报车险理赔的经历,没想到这里也有犯罪分子钻空子,这个案件的办理也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工作成果,将监督办案融入了社会治理的大局当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郑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是由冯洁所在的第二检察部承办。请冯洁主任结合案例来介绍一下。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中,我们一是严格依法办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办案理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我们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例如初次犯罪且触犯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盗窃等案件的未成年人,我们将依法惩处和帮教矫治相结合,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措施,促使其幡然悔悟,鼓励他们在逆境中奋发。对于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我们依法惩处,例如,对于一起未成年人持刀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案件,我们依法批捕,对其转化适用故意伤害罪罪名提起公诉,坚决依法惩治,绝不纵容。对于多次盗窃、持械聚众斗殴、再次犯罪等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我们依法提起公诉,通过庭审、训诫等程序让未成年人感受法治威严,认识行为的严重危害,切实改过自新,也警示教育社会未成年人犯罪并非一宽了之,督促家庭、学校、社会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惩戒教育。
二是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我院构建了立体化、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坚持从司法办案入手,准确把握本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构建了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体系,力防相关案件反复发生。我们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40余名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到南开区全部61所任职学校履职,协助学校开展好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同时,将“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有机结合,针对校园餐桌、未成年人住宿、校园周边窨井盖、交通安全以及违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娱乐场所、宾馆、酒吧违规接纳和招用未成年人等问题向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多份,形成“办案—警示—治理”工作链条,为未成年人筑牢全方位保护屏障。针对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治理问题,推动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在一起被害人为未成年学生的交通肇事案件中,督促交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调整学校周边单向路设置,联合多部门搭建统一监管平台,深入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长效常治。
三是撑起未成年人保护“暖心伞”。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流程帮教,全方位开展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专门矫治教育以及对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并联合心理咨询师、党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帮教,坚持“一体化”联动。对未成年被害人,联合民政、司法、卫健委、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加强多元综合救助,先后与团区委、妇联、教育局、高校等签订多方协议,建立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司法救助、亲职教育等服务项目在内的社会支持体系,拓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领域,增强保护合力。
请问郑检和冯主任,是哪所学校的的法治副校长?
郑检是南开大学附属中学的法治副校长,我是南开科技实验中学的法治副校长。过几天12月4日就是国家宪法日了,我们会深入南开区多所学校宣讲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这里也邀请咱们记者老师们参加活动。
好的。孩子的安全影响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关乎祖国的未来。南开区检察院不仅依法办案,还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取得良好的效果。提升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更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郑检,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在参与反腐败斗争查办职务犯罪方面的情况。
我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配合与制约,积极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营造清廉风尚。2023年以来,我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5件,监、检、法协作配合追缴违法所得6000余万元。
一是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院领导直接和参与办理的案件比例超过50%,直接办理案件多为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强化全链条追赃挽损。我院对职务犯罪案件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保持密切配合,采取“介入引导追赃、同步释法说理、多方联动挽损”工作模式,最大可能地全链条追缴赃款,挽回国家损失。如我院办理的蔡某某贪污、受贿案,我院办案人引导监察机关在调查环节同步追踪赃款线索,在审查起诉阶段注重释法说理、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并重,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共计1800余万元。三是助推廉政风险防控。我们组建专业法治宣讲团队,用身边案事例开展警示教育,给受众更深刻、直观的影响,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抓深抓实、做细做透。两年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活动十余次,活动范围涉及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及社区、高校。通过办理具体案件,发现社会治理漏洞、风险隐患等,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分析研判,制发检察建议,开出治理“良方”。如我院在办理某行政机关出纳贪污案中针对涉案单位存在的财务和人员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涉案单位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工作人员守法意识。
刚才听了郑检和两位主任的介绍,我们对南开区的检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有哪些目标和打算呢?
下一步,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上持续用心用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增强检察履职使命感、责任感,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真正融入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各领域,以检察工作成效彰显政治忠诚。
二是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上持续用心用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全力维护好安全稳定大局作为检察工作重要使命,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三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持续用心用力。牢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坚持“三性统一”办案理念,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努力实现监督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上用心用力。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重点培养打造骨干型、专家型人才,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压紧压实管党治检责任链条,确保干部清廉、司法清明,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11月18日开始,全市17家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将陆续做客直播间,与广大听众交流,分享基层检察故事。节目精彩内容还将通过“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欢迎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