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教育
西安高新区始终坚持幼有优育目标,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重要内容,守正创新、立破并举、担当作为,全面推进“学前双普”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精准落实,提升资助育人实效,提高家长朋友们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截止当年8月31日前年满五周岁)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
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资助对象
自2024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幼儿,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资助标准
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学生(幼儿)。
5.烈士子女及优抚对象子女。
6.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条件按顺序优先选择申请认定。
资助标准
750元/生·学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照250天计算)。
发放形式
每学期资助金以代金券形式发放,用于抵扣幼儿伙食费。
资助对象
由学校确定,向重点保障人群中的在园幼儿倾斜。
资助标准
可减免收费、补贴生活费等。
1.学生(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与班主任联系对接),幼儿园组织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补到人。
2.学前一年免保教费为普惠性政策,不用提交任何材料。
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目的是让每位家长了解到国家资助政策,并且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政策落实到位。我园将严格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继续履行社会责任,关爱贫困家庭,助力贫困幼儿摆脱困境、茁壮成长!
图文编辑:王虹霖 毛梦妍
审核:王虹霖
复审:毛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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