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通过!3月1日起施行

政务   2025-01-16 18:20   西藏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5〕2号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已由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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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西藏卫视
编辑 | 旺姆
审核 | 西藏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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