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与“腐”
都是一点一横一撇
一样的开始
却是不一样的结局
职务犯罪
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一旦进入岔路
人生便是不一样的走向
……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2月23日上午,元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和某某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共200余名旁听该案审理全过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和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2015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96余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伴随法槌声响,庭审现场气氛庄严、井然有序。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庭审现场是最好的警示教育课堂,这次庭审旁听,给广大干部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年轻干部,一定要深刻汲取惨痛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规守纪,切实筑牢廉洁防线。”参加旁听的年轻干部说道。
此次旁听活动,让广大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下一步,元阳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职务犯罪庭审与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元阳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元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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