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清溪镇大利村村民委员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办公室材料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材料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村主要文字资料的起草、修订和发布;
2.负责协助各部门日常文书的起草;
3.负责专项业务工作协调跟进与相关文案撰写工作;
4.对村各项业务数据进行调研、整理和分析,定期形成专题分析材料,为村决策提供参考;
5.负责起草、审核和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等。
6.完成村委会交派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优先,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9年11月12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数据分析能力,有政府机关公文写作经验或镇街材料员工作经验者、持有律师职业资格证的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分析业务的核心需求;
4.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5.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统筹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享受正常相关待遇,年薪总额约为15万元(含五险一金)。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鉴定报告;
(3)证件照: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贴在报名表相片处;
(4)个人简历。
3.报名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将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136509790@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者姓名+办公室材料员”(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后,对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查)。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李先生,87733848。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2.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组织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等程序进行。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笔试、面试、考核。
东莞市清溪镇大利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清溪镇大利村村民委员会
编辑:何秀蓉
版式:傅 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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