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凝聚法治力量,鹤岗两级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多份“法治好礼”精彩呈“宪”。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市两级法院举行2024年宪法宣誓仪式,法院干警右手举拳,对党和人民,对宪法和法律,对职责和使命许下铮铮誓言。
近日,向阳区人民法院法官陈丽走进第六中学,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专题讲座。法官详细讲解了宪法的发展历程、法律地位及重要作用,并结合典型案例,阐述了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阐明了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她强调,广大师生应树立良好法治观念,尊法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12月4日,兴安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张晓玉、法官助理刘泽华,兴安区人民法院一级科员、第二十六中学法治副校长崔苗苗,分别前往大陆南小学和第二十六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大陆南小学,刘泽华以宪法历史为切入点,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了宪法的总纲、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及国家机构情况,教育引导学生们增强宪法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在第二十六中学,崔苗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及发展历程,并通过有奖问答与师生互动,加深了大家对宪法的理解。同学们纷纷表示,对宪法有了全新的认识,决心努力学习宪法知识,积极践行宪法精神,争做新时代“宪法小卫士”。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南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楠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前往逸夫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王楠通过提问引导同学们思考宪法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结合具体案例普及宪法知识,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同时,她鼓励同学们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本次宣讲,让同学们真切体会到法律重要性,激发了他们学习法律的浓厚兴趣,播下了法律意识的种子。
12月4日下午,绥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与执行局局长王月姣走进绥滨县第一中学,借“国家宪法日”之机,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郭培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案例,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与学生学习、生活、成长相关的内容,学生们认真聆听并积极提问,现场气氛热烈。随后,王月姣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我们的少年’”为主题,普及了反校园霸凌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同学们有效防范校园欺凌。
兴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背包”法庭贴近百姓的优势,依托“巡回审判包+法官工作室+N”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出“背包”法官“20分钟”宪法宣教服务。通过不断拓展“巡回审判包”这一“金字招牌”,形成了“人人都是宣传员,处处都是宣传阵地”的宪法宣传格局。“背包”法官在上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拓宽服务功能,延续司法关怀,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南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景阳前往六合社区,为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讲座中,王景阳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零距离”地讲解了宪法的基本知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宪法的适用原则及其重要性。他结合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农区人民法院党总支与双鹤社区第三党支部联合开展了“宪在身边 与法同行”主题党日活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晶走进双鹤社区,为居民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李晶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政治属性、权利与义务保障等内容,全方位增强了辖区居民对宪法的系统性认知。
近日,向阳区人民法院法官霍元君邀请胜利小学的师生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法院工作流程,多角度感受司法权威。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学生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党史长廊、法警集训中心和科技大法庭,初步了解了法院的各项职能和工作内容。同学们纷纷表示,本次活动不仅丰富了课外知识,也激发了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今后将更多关注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兴安区人民法院组织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新任人民陪审员走进法院。通过实地参观,陪审员们“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沉浸式感受司法公正。参观结束后,刑事审判组法官助理滕杨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们详细讲解了司法礼仪、庭审纪律和庭审流程,为他们履职参审提供了有力指导。
12月4日,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董靖峰走进1061鹤岗交通文艺广播直播间,通过电台向听众普及法律知识,传递法治声音。在近一个小时的直播中,董法官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围绕宪法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诵读了宪法的部分法条,增强公众对宪法的理解和重视。此外,董法官还介绍了工农法院的工作职能和审判情况,回答了主持人提出的法律问题。
来源:鹤岗中院
编辑:赵海岗 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