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议,围绕破解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司法理念、规范工作衔接程序等进行深入交流,凝聚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强大合力。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文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志清,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卓,分别就本次会商议题概况和第一次交流会商会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出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有关同志围绕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办理职务经济重点案件会商协作工作意见、行政案件联合制发建议书及进一步提升民事执行及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等议题深入沟通交流,客观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达成有效共识。
赵亮指出,开展法检会商是法检两院共同提升履职能力、统一执法理念和办案标准、顺畅工作衔接的有效途径,对于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和队伍整体能力、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要聚焦服务大局,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加强“两院”会商的重要性,做优做实交流合作,以审判、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鹤岗实践。要聚焦公正与效率,同心同向发力。立足主责主业,加强个案、类案研讨,统一执法理念和办案标准,携手破解疑难问题,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聚焦能力提升,打造过硬队伍。携手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交流研讨、同堂培训和实战锻炼,建优建强法检人才队伍,进一步筑牢法检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杜文胜指出,法检会商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职,不断凝聚加快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共识。要用好法检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和制约监督,努力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实现同心同向同频同行,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能力水平,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跟踪督办、压实责任,推动两级法院和检察院建立协调机制,持续做好常态化工作交流,以务实有效的工作成果体现两院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共同抓好会商事项推进落实。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鹤岗中院审管办
编辑:赵海岗 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