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发布了《关于认定2024年广东省工商联系统"四好"商会的通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总商会荣获2024年度广东省"四好"商会称号。
明城镇总商会自2013年8月成立以来,紧密配合明城镇政府的持续发展战略,始终秉承“发展商会、携手创业、服务社会”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商会的联络、引导和服务的职能,突出民营经济主导发展和服务企业的作用,推进商事调解工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反映会员意见与建议,引导会员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会员企业发展信心。
此次荣获“四好商会”称号,是对商会理事会及秘书处共同努力的充分肯定。商会将以此为契机,深化自我建设,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及其他商协会的合作,持续提升商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号召力,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扩大影响力。
明城发布微信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