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格尔木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新时代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格尔木、法治格尔木贡献力量。
夯实解纷基础,以体系健全支持调解工作行稳致远。积极推动形成“夯实村居、做优行专、衔接多元”的三级联动调解网络体系。组织网络有效覆盖。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28个,其中,村人民调解组织41个、社区人民调解组织37个、乡镇人民调解组织5个、街道人民调解组织5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2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其他调解组织6个,实现了调解组织全覆盖,织密了城市、农村、企事业和专业调解组织网。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512人。其中,村调委会调解员156人,社区调委会调解员168人,乡镇调委会调解员30人,街道调委会调解员33人,企事业调委会调解人数87人,其他组织调解员38人。做到了对全市人民调解员底数清、情况明,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夯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部门联动成效显著。为构建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积极与市人民法院、市信访局、市公安局联合建立“诉调、访调、警调”对接机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建立相应调解室。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22年以来,通过部门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
建设过硬队伍,以能力提升保障调解工作提质进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共有10名调解员荣获“格尔木市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3名调解员荣获“海西州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1名调解员荣获“青海省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选任精准化。严把用人关,把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相关知识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并进行备案。根据我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较为匮乏的实际,将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村警纳为各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使调解工作更加专业化、精准化。目前,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512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96名,占全市人民调解员的19%。业务专业化。通过集中培训、以会带训、案件评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使全市各类人民调解员明确新时期下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任务和要求,能够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普遍掌握调解民间纠纷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近年来,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00余次,受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管理规范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市人民调解员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综合调解员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四个评定等级。目前,全市共有1名二级调解员、29名三级调解员、128名四级人民调解员。
构筑支撑平台,以开拓创新促进调解工作长远发展。创新工作思路,抓前端,治未病,把“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人心,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四纵四横”显成效。通过街道、社区、司法、派出所一站式四级平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矛盾纠纷分类处理,集中各自职能优势,提高矛盾纠纷处理的效率。利用民调网、警调网、访调网、诉调网组成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打好调解“组合拳”,形成了矛盾来了有“高度”、调解有“精度”、各方有“力度”、化解有“速度”。“司警居+”优服务。深入推进“司警居+”联动,采取“调解中普法、普法中调解”普调模式,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打好“普法+调解”组合拳,达到了“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同时,通过设立“刮碗子”“尕板凳”等工作调解室,做到沏一碗滚烫的茶,众人在“尕板凳”旁围坐着边喝边聊,一碗浓茶的工夫,家长里短、矛盾纠纷化解在热乎乎的谈话中。“数字赋能”惠民生。积极推广应用“青海智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智调解”APP,实现调解员信息化管理,纠纷受理、转办、调解全流程智能化运用,从“实地”到“指尖”对每一起人民调解案件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回访,帮助、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所有流程结束后,上传相关资料,卷宗报表自动生成。同时,通过“格尔木普法”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公布全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受理二维码,帮助群众少跑腿,通过线上积极解决群众身边的各类矛盾纠纷。近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00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00余件。
格尔木市司法局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委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做到创新思路、主动应变、关口前移,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上“探路子”,在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上“谋新篇”,奋力谱写平安格尔木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