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担当者担当 为干事者撑腰

政务   2024-12-17 19:31   云南  

创业维艰,奋斗以成。干事创业不仅考验能力和智慧,也非常考验勇气,因为“干得越多,错得越多”的“洗碗效应”是真实存在的,特别是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代背景下,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当此之时,更需要党员干部坚定信心、鼓舞斗志,夯实把握机遇之能、砥砺奋进之为,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肩负起时代的使命、身上的重任。


  否则,在改革发展进程中,一些党员干部要是畏畏缩缩,因为害怕失误、犯错而老想着躺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像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那个叫孙连成的人一样,当“老好人”、做“太平官”,这样不仅辜负了党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而且也会贻误改革时机、错失发展机遇。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而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一直以来也是昆明纪检监察机关努力的方向。


  日前,昆明出台《报备容错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探索试行重大事项容错报备机制,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认定”向“事前报备”延伸,鼓励党员干部专心致志干事创业,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各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办法》的出台,给干事创业者吃了“定心丸”。


  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认定”向“事前报备”延伸,积极意义有三:一是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办法》明确干部在推进项目建设、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这些领域,可以先行先试、打破常规、容缺办理,进而让党员干部在应对这些问题时,卸下了思想包袱,免去心理负担,没有后顾之忧的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


  二是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划下底线、红线。《办法》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明确对“违反集体决策程序,独断专行,擅作主张决策重大事项”“为个人、他人、单位谋取私利”等5种情形不予报备。这些不予报备的情形是合理合规合法的,因为容错不等于无限度宽容,更不是一些干部主观犯错、随意试错甚至违纪违法的“挡箭牌”“保护伞”。


  三是将事前风险报备与事后免责认定有机贯通,有助于形成‘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认定’的闭环,从而既可以鼓励干部积极作为,同时也可以避免一备了之,而且体现出严管厚爱,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三个区分开来”的内在统一,一举多赢。


  放眼全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聚焦昆明,“六个春城”建设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昆明将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出更耀眼的光芒,为改革发展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并带动全市人民,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昆明实践凝聚起奋进力量,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昆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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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昆纪宣
责编/贾献培 吕文康
编辑/陈柯钰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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