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铁路的开通运营,让昆明成为中国与东盟之间内外联动、便捷高效的“黄金大通道”;托管磨憨,让昆明向世界递出了“开放春城”的新名片……自古就是南方丝绸之路重要枢纽的昆明,如今正以“辐射中心 开放春城”建设新成效书写着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篇章。在此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全市经济聚势提升的一道“必答题”。
近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汇聚各方力量,着力打造“投资沃土、温馨春城”。昆明市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为抓手,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着力点,以监督“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护航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明确路线图,压实责任促落实
“整治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奖补资金不兑现,合同不履约问题;整治无序检查、多头重复检查,同一内容不同层级不同时间反复到企业检查问题……”今年3月,昆明市纪委监委结合昆明实际,会同市营商环境办对2024年全省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形成“昆明清单”,内容涵盖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守信践诺的政务环境等六大方面15项40条具体举措,并分解细化季度总体目标和措施,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一份部署,九分落实。昆明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优势,督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驻市政务服务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市政务服务局以服务经营主体、落实便企惠企政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重点开展“点题整治”,打造营商环境领域“干部群众点题——会商研判选题——主责部门答题——全程监督破题”的难点攻坚模式。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改革,搭建“企业准营一件事一次办(昆明)”系统,为昆明市乃至云南省各行业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提供了实践样本和有益经验。
法治化程度高低,对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紧盯驻在单位职能职责,统筹推动法治领域171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在监督推动下,昆明在省内率先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门地方性法规——《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市检察院融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全市两级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专门设立“服务企业窗口”,优先办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及时受理、转办民营企业信访案件。
昆明市五华区纪委监委聚焦营商环境服务提升,下沉企业调研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企业反映集中、反映普遍的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整改。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李姝 摄)
当好护航员,跑出助企“加速度”
“企业反映的新公司场地选址、仓储物流企业周边交通堵塞等问题是否已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是否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前不久,昆明市官渡区开展“千名干部联万企·暖企兴商促发展”工作,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投身于“官小服”,作为“神经末梢”直达企业,为企业做好包联服务工作。针对该项工作中企业提出的诉求,官渡区纪委监委紧盯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是否落实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这是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化身政企“亲清联络员”,主动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推动解决问题的缩影。
昆明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派员参与昆明“营商环境监督行”和营商环境会客厅等活动,重点了解企业对政策落实、承诺兑现,以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情况,用直达一线的监督“探头”精准监督护航营商环境优化。在此过程中,该市纪委监委运用党建和业务协作单元工作机制,组成7个监督检查组,通过访谈座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等方式进行前沿调研监督,梳理摸排出“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并商请相关市级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提具体工作举措。
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交办督办。今年8月,昆明综合保税区有企业反映“业务方向调整后,需要尽快和运管公司解除部分土地、办公室租赁协议,并申请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减轻企业业务转型资金压力”的问题。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干部经过走访调查核实后,与党工委积极沟通,加强统筹谋划,形成“党工委统筹、纪检监察工委督办、运管公司主抓”的工作合力,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两年,企业发展的环境确实越变越好,会继续加强与综合保税区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长久的合作。”
通过“服务+监督”,昆明市已形成相关部门从“坐堂等访”到“主动下访”,将“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理念传递到更多企业,通过持续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投诉渠道,全闭环办理企业诉求,架起企业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时值初冬,昆明的招商引资正如火如荼开展,政企互动增多,政商交往尺度如何把握?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昆明市近期出台的《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试行)》给出了答案。
“良好的营商环境,背后是干部的担当作为、清正廉洁。《指引及答疑(试行)》的出台,消除了干部‘想干事怕犯错、想服务怕被误解’的思想顾虑,引导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为实现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释放活力、提供动力。”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与督促部门担当作为、激励干部敢为善为结合起来,会同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广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工作,充分听取公职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困惑和疑虑。对调研反映集中、具有代表性且比较常见的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接待就餐、交通用车等方面问题,严格对照《昆明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明确内容,归纳总结典型场景,列出纪法红线,编制参考案例,予以答疑解惑,通过以事说纪、以纪规行,阐明政商交往“什么可以为”“什么谨慎为”“什么不可为”。
此外,昆明市出台了《报备容错办法(试行)》,明确“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为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推进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缺办理,出现失误或偏差,但事后及时报告、完善程序的”的情形可进行报备容错,为敢闯敢干者吃下了“定心丸”,激活干部干事热情,为昆明持续打造“四季如春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昆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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