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ST锦港等被上交所公开谴责,ST锦港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被认定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ST锦港为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
此外,ST锦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2018年至2021年,ST锦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ST锦港及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徐健、刘辉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月1日晚间,ST锦港披露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同日晚间,ST锦港还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越来越多。那么,未来上市公司衍生品业务的合规信披会不会也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控呢?
上图选择某上市公司三季度财务报表,你看出什么问题了吗?
事实上,当前上市公司关于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存在以下四个主要的问题:一是不区分衍生品业务与套期保值业务;二是套期业务的相关信息披露完全照搬监管指引内容,没有体现企业涉及自己生产经营的差异性套期业务;三是券商保荐机构的第三方核查意见与企业自己披露的公告内容完全一样,没有呈现差异化的核查意见;四是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与衍生工具的风险混同。
这些漏洞经常显露在财务报表的细微之处,而上市公司在涉足衍生品市场时,往往未能充分利用套期会计这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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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欢 主管:李靖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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