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 | 欧盟电池法已生效条款梳理

科技   2024-11-14 17:30   上海  


欧盟电池法已于2024年2月18日开始实施。欧盟电池法的推出旨在减少电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所有电池的可持续性、安全性,并考虑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回收材料使用和供应链安全等措施,促进电池的再利用、梯次利用和回收。


欧盟电池法的实施对电池产业链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各厂商需要适应新的法规要求,提升产品的环保性能和可持续性,同时也可能借此机会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全球竞争力。电池法规的诸多核心条款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逐步推进执行,目前电池的符合性评估已经于2024年8月18日开始实施,这就要求电池需要有符合性声明以及CE标识才能在欧盟市场售卖。本文将梳理目前需要评估的条款以及2025年即将生效的条款,以飨读者。

欧盟电池法规目前生效的条款

Article 6限用物质(所有类别)

附件I的Hg(所有类别)、Cd(便携电池)、 Pb(便携电池)

REACH法规附件XVII(所有类别)

ELV指令条款4 (2) (a)

Article 10性能与耐久性(工业、LMT以及EV电池)

电池随附文档包含法规所要求的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相关参数值。

电池技术文档包含对用于测试、计算、预估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参数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条件的解释

Article 12固定式储能系统的安全性

电池技术文档应体现电池储能系统已通过附件V中所列的11项安全测试。

对于附件V中未涉及其他可能的安全隐患的,电池技术文档应包含相应风险评估以及应对措施。

Article 14电池的健康度与预期寿命(固定式储能系统、LMT以及EV电池)

固定式储能系统、LMT和EV电池的电池管理系统中应包含附件VII中规定的确定电池健康状况和预期寿命的参数的最新数据。

电池制造商应向合法购买电池的自然人或法人提供对以上参数数据的只读访问权限。

合格评定及欧盟符合性声明

电池的合格评定应按照法规第17条款的合格评定程序进行。

电池制造商应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声明的内容结构参考法规附件IX。

电池在投放市场之前,应加贴CE标识,CE标识应遵守法规765/2008(EC)第30条规定的一般原则。

2025年即将生效的条款

25年8月:单独收集标识(所有类别)    

所有电池均应标有单独收集标识。

25年8月:尽职调查

将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经济运营商应履 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应为此制定和实施电池尽职调查政策。

碳足迹声明(EV电池)   

EV电池碳足迹声明原定于2025年2月开始执行,但碳足迹计算规则并未如期发布。

由于EV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的延期发布,依据法规要求此条款生效日期会相应顺延,直至碳足迹计算规则的相关法案生效12个月后开始执行。


SGS服务

欧盟电池法规是欧盟向循环经济转型的一部分,是欧洲绿色协议的重要组成,意在增加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安全。SGS致力于帮助电池产业链的经济运营商应对行业挑战,可以提供法规各个条款的评估和测试服务,确保电池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并符合欧洲新电池法规的要求。目前,SGS已经为多种类别的电池进行了符合性评估,并颁发了符合性证书,相关业务详情,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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