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茂名市住房公积金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偿还压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中心起草了《茂名市住房公积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3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如有相关意见及建议,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并在征求意见的时间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中心。
通信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中燃大厦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邮政编码:525000,电话:0668-3338721,传真:0668-2996020,电子邮箱:mmsgjj2831052@maoming.gov.cn。
附件:
1.茂名市住房公积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码”上查看↘
2.关于《茂名市住房公积金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码”上查看↘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原公告提交意见
更多新闻
关注微信公众号 权威信息早知道
茂名发布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