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自治区团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新城区人大、区政协等13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200余名干部职工到场旁听庭审。
本案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于2024年10月15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00余万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有57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开庭前,审判长召集合议庭成员分析研判案情、梳理庭审重点、拟定庭审提纲,充分做好庭前准备。法庭现场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有效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实践缩影。同时,通过庭审旁听活动,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提醒干部职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切实增强依法履职和廉洁自律意识。
被告人 杨 某:我也希望我的同事和朋友,能够以我为戒,不要再犯这种危害于社会,危害于朋友,危害于工作的错误。
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等活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从政氛围、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城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青橙融媒、平安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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