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4)陕0826执恢88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朱拥属,女,1973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石河子西路环宇新天地,公民身份证:65030019730213****。执行标的:166150元。
(2024)陕0826执恢88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狄飞,男,1971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石河子西路环宇新天地,公民身份证:65232419710619****。执行标的:166150元。
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由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将奖励2000元作为奖金(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2024)陕0826执944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郝小飞,男,1975年09月22日生,汉族,户籍地:榆林市清涧县石咀驿镇盆则沟村一组。公民身份号码:61273119750922****。 执行标的:欠款18630元。
被执行人:郝瑞军,男,1984年08月20日生,汉族,户籍地:绥德县白家硷乡郝家坪村一组55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719840820****。 执行标的:欠款18630元。
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由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本院根据申请人的承诺,奖励举报人1000元(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年11月7日。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绥德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榆林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