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有激励
最高可提高6万元
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自建立以来激励机制相对欠缺,对连续参保、没有生病、没有发生医保报销的群众缺少激励政策。
在连续参保的激励机制方面,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
在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方面,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值得注意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工作人员吕生良表示,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30万元,那么激励机制最高可提高6万元,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达36万元。
断保或未连续参保
受“两个等待期”约束
当然,激励之外,也有约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海南分别设置了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有些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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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监制:林莹
值班主任:袁兰
编辑:叶维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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