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五四精神】包头农商银行青年接力诵读《团章》(三)

企业   2024-05-07 08:27   内蒙古  

聚青年之力量,燃“五四”之薪火

新青年,学《团章》

牢记青春使命,勇担时代重任

让五四精神永放光芒

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包头农商银行团委组织全行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团章,牢记青春使命、勇担时代重任,将五四精神铭刻于心、传承于行。5月4日起,微信公众号“包头农商银行发布”陆续推出“传承五四精神 包头农商银行青年接力诵读《团章》”音频,欢迎广大团员青年共同收听、学习——

今天,由包头农商银行青山中心支行团支部书记杨旭冉为大家诵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章的内容。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一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中团的中央和地方组织领导干部出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替补;其他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替补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三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调整和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四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文字来源: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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