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黑龙江省漆画漆艺作品双年展暨“南来北往”黑龙江省福建省漆画邀请展
二、展览主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特举办第十一届黑龙江省漆画漆艺作品双年展暨“南来北往”黑龙江省福建省漆画邀请展。希望通过此次展览,进一步丰富漆画工作者交流展示平台,持续推动传统艺术与现代美学的深度融合,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展示漆画、漆艺的独特美学价值。
三、展览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
四、展览地点
五、办展单位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黑龙江工程学院
黑龙江财经学院
协办单位
厦门市莲福美术馆
禹舜美术馆
北奇神集团大兴安岭新林绿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六、组委会
顾 问
马 新
主 任
赵云龙 郭崇林
副主任
石正军 蒋丽丽
秘书长
肖禹蓁
办公室主任
王海玲 叶 剑 宇 恒
委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思尧 王长俭 王 刚 王 冲 王炳懿
白 斌 曲 健 任瑞坤 刘立涛 孙福生
李秋阳 李 莉 何德来 张玉坤 张 雷
孟祥玲 赵庆峰 胡晓婷 袁绪鹏 谢欣楠
滕丽君 潘驰宇 霍 炬
七、评选委员会
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和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在评委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八、作者身份要求
本次展览仅面向黑龙江籍(投稿时具备黑龙江省户口)作者征稿或投稿时正在我省工作或学习的作者可以参加。
九、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需为原创漆画、漆艺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
2.尺寸:平面类、立体类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00cm×200cm×200cm。(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3.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入选作品、第十四届黑龙江省美展获奖、入选作品均不得重复参评此展。
十、作品报送
(一)初评
1.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图片要求统一为JPEG格式,高清晰度画质(不小于10MB),颜色与原作接近,并请注明姓名、作品名称、尺寸(单位:厘米)、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2.投稿邮箱:1723003750@qq.com
3.投稿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
4.初评收件联系人:李芊慧 15331983344
5.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同时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二)复评
1.请进入复评的作者将参展作品进行完整装裱,并将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单位:厘米)、地址、电话,寄或送至指定地点。装裱、邮寄等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建议选择安全的特快专递进行作品邮寄,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作品破损或遗失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作者须严格按照征稿通知的作品尺幅要求送件,如超尺寸,组委会有权拒收。
2.复评收件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
3.复评收件地点:哈尔滨道外区东直路234号(黑龙江工程学院,明德楼121室)。
4.复评收件联系人:王冲 15004608203
5.复评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十一、作品评选及待遇
1.根据《黑龙江省文联关于组织开展各类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原则上获奖作品数量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作品总数的10%左右。金奖占比不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25%,银奖占比不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35%,铜奖占比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40%。该展览共设置奖项不超过54项,其中平面类作品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秀奖15名;立体类作品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秀奖15名。展览拟展出作品100件(平面50件,立体50件),同时展出两省特邀作品拟定70件。
2.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入会条件一次。
十二、退件
展览结束后3日内,请作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取回参展作品。(退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落选作品安排同上,具体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十三、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等权利。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具体展出安排以展前通知为准。
第十一届黑龙江省漆画漆艺作品双年展
暨“南来北往”黑龙江省福建省漆画邀请展组委会
2024年10月21日
本内容来源于:黑龙江省美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