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泸州市况场街道一施工工地发生火灾,经消防救援人员紧急扑救,火势得到控制。经现场初步判定,此次火灾为动火作业而引发,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随即对火灾事故展开调查。
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施工单位、项目安全总监、现场监护人、现场施工动焊作业人展开问询审查。经调查发现,项目安全总监陈某签发动火作业许可前未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现场施工动焊人员张某某、谢某某在焊接动火作业前,未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现场监护人未及时发现火灾,尽到现场监护责任。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①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②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③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④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⑤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⑥没有消防设施,禁止动火
来源:泸州应急管理 (海报作者:查晓美)
编辑:陆杨、廖忠杰丨审核: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