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员家长安全责任书

文摘   2024-07-10 12:05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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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员家长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活动中心健康快乐的学习,确保您的孩子在中心培训、活 动期间的安全,我中心特与您签订此责任书:

1.家长应按照作息时间接送孩子,提前 10 分钟到达中心接送即可,不提前, 不迟到,不早退。

2.您要配合教师教育好孩子,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 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禁止擅自行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您的孩子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中心或在培训中途需离开中心,请您及时向 辅导老师书面请假,杜绝您的孩子未到中心或在培训中途需离开中心而发生的不 安全事故。

4.孩子若有特殊疾病(心脏病、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请您及时如实告知 中心和辅导老师。

5.有心脏病等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孩子,篮球、羽毛球、啦啦操等不予报名。 如果因您没有及时将您孩子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告知中心而造成 的伤害,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孩子在中心与同学发生纠纷,家长应及时与老师或中心联系、协调、处理。

7.您要教育孩子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 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8.中心不允许您的孩子携带玩具、零食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以免影响 上课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9.家长应负责孩子途中交通安全,亲自准时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中心后及 时关注班级群考勤消息,确认学生是否到班;课程结束后须 15 分钟内到校接学 生。学员若无家长接送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中心一概不负责任。

10.来自中心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 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学员姓名:                                                    学员所在班级:

         

 

   

家长签字:

普洱市思茅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普洱市思茅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活动中心以“服务青少年 效力全社会 ”为办学宗旨,以“立德树人 美育圆梦”为教育理念,以“特长发展”为重点,以“品牌活动”为特色,以“弘扬个性挖掘潜力了 激发兴趣 培养能力”为办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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