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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员家长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活动中心健康快乐的学习,确保您的孩子在中心培训、活 动期间的安全,我中心特与您签订此责任书:
1.家长应按照作息时间接送孩子,提前 10 分钟到达中心接送即可,不提前, 不迟到,不早退。
2.您要配合教师教育好孩子,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 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禁止擅自行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您的孩子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中心或在培训中途需离开中心,请您及时向 辅导老师书面请假,杜绝您的孩子未到中心或在培训中途需离开中心而发生的不 安全事故。
4.孩子若有特殊疾病(心脏病、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请您及时如实告知 中心和辅导老师。
5.有心脏病等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孩子,篮球、羽毛球、啦啦操等不予报名。 如果因您没有及时将您孩子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告知中心而造成 的伤害,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孩子在中心与同学发生纠纷,家长应及时与老师或中心联系、协调、处理。
7.您要教育孩子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 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8.中心不允许您的孩子携带玩具、零食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以免影响 上课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9.家长应负责孩子途中交通安全,亲自准时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中心后及 时关注班级群考勤消息,确认学生是否到班;课程结束后须 15 分钟内到校接学 生。学员若无家长接送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中心一概不负责任。
10.来自中心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附: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 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学员姓名: 学员所在班级:
家长签字:
普洱市思茅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