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铺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春节将至,人流、物流集中,促销、庆典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增大,为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九小场所”(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店、小生产加工作坊)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1、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燃烧迅速,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2、场所空间复杂,疏散通道狭窄,人员逃生较为困难。
3、用火用电设备多,私自拉接电线现象严重,容易发生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4、电动自行车因线路短路容易引起火灾,停放室内火灾危险大。
5、员工未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防自救能力差。
二、采取的火灾预防措施
1、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气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
2、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
3、外窗不得设置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
4、人走时必须“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
5、电动自行车应远离可燃物停放,严禁在场所内部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长期不用时应将电池与车身卸离,电池充电时间不得超过10个小时。
6、场所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7、场所内不得存放、使用烟花、爆竹、燃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经营期间维修、改造、装修,室内装修或设备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9、除宾馆和场所值班人员外,场所内严禁违规住人。
10、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严禁任何部位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
三、掌握灭火逃生疏散技能
1、发生火灾后,场所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不应贪恋财物再次进入火场。
2、迅速拨打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及现场情况。
3、组织工作人员扑救初期火灾。
4、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应说明场所内基本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四、发生火灾事故后承担的法律责任
1、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2、过失引起火灾(如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3、业主将房屋出租,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对消防安全负责,失火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依法追究房东和租赁者的消防法律责任。
4、场所发生火灾殃及众邻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康定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1月21日
供 稿丨康定市消防救援局
排 版丨廖颖
校 对丨央宗
一 审丨任路
二 审丨孙学花
三 审丨李强
新闻热线丨1552050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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