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卫校附属托幼托育中心、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文摘   2024-11-29 15:14   四川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始建于1917年,至今已有107年办学历史,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累计培养5万余名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许多毕业生成为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骨干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依托自身专业优势,深入推进学校“一专业一产业一基地”建设,打造集“托、研、训、医”四位一体的托幼托育中心,委托校办企业具体运营管理,致力于推动全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校办企业,主要提供卫生健康继续教育、研学、托幼托育、中医康养及后勤保障等服务,积极为宜宾市卫生健康事业和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贡献力量。现因公司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12月5日下午17:30截止。
(二)报名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2.获奖证书或其它能证明自身能力或业绩的材料。
3.两寸近期免冠素颜相片1张。
4.《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应聘须知:请应聘者填写《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以上资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以“姓名+岗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yibinjianjiao@163.com,联系人:雷老师,报名咨询电话:19983458229。
资格审查及交验相关原件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供的简历等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5.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报名时只能报考1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选聘方式
1.初选: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人员,公司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资格审查及考试相关事宜。
2.考试: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非结构化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岗位招聘名额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则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宜宾卫校附属托幼托育中心岗位人员还需办理健康证。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五)综合考察
公司将对考试通过者进行政审,考试通过者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综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健教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考核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进入考核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进入考核期。本次招聘岗位考核采取劳务派遣6个月(含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用工单位有关制度执行。
(八)其它事项
1.公告中涉及年龄、工作年限、任职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2月5日。
2.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体检、综合考察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学历、履历等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司监审风控部进行全程监督。联系人:燕老师,电话:15775923602。如涉及违规违纪情况及相关投诉举报,公司将会同宜宾卫校纪检监察室进行受理和调查处理。
5.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拟稿丨宜宾市健教集团

编辑丨校融媒体中心

校审丨校融媒体中心

审定丨宣传科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明德 博学 公信 济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