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因在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国家统招中专、大专、本科等教育阶段,在入学过程中,教育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 ①申请家庭户口簿或申请人身份证;
临时救助金=当地当年城乡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需临时救助人口×困难持续时间。
▲根据困难的缓急程度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后,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完成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或者提请区级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生活必需支出等情况进行了解,并视情组织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村(居)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拟救助金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确认。
文章转载自富拉尔基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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