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能源格局正处于深刻变革期,清洁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中欧提供了合作机遇。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和科技革命的加速,清洁能源产业成为中欧合作的重点领域。《巴黎协定》后,中欧都设定了碳中和目标,并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和促进经济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与此同时,欧盟的绿色转型政策在法律、经济和科技等多个方面协调推进。通过《欧洲气候法》、“欧盟‘2030年减碳55%’一揽子行动计划”(“Fit for 55”)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促使欧盟各成员国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并形成了与全球气候治理紧密联动的政策体系。中欧既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也是气候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中欧在《巴黎协定》框架下,在新能源领域展开了深度合作。中欧还通过多个对话机制促进双方在绿色供应 链、技术转移等方面的合作,推动了双方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尽管中欧在能源转型领域具有强大的互补性,也存在经济科技领域的竞争。欧盟碳关税等单边主义措施虽然试图对高碳排放产品征收关税来激励减少排放和推动工业转型;但也鼓励了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领域的贸易壁垒。中欧未来的合作应宜聚焦于能源转型和绿色金融的融合领域,通过金融、技术、市场的三方合作来提升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力度,加速公正转型脱离化石燃料进程。面对地缘政治对全球绿色供应链的冲击,一方面,中欧宜推动绿色技术在供应链各环节的广泛应用,并加强能源转型矿产循环利用;另一方面双方应共推动全球南方清洁能源投资、技术研发和推广,将其作为双方合作的细化层面,从而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