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对劫富济贫的批判
古龙《欢乐英雄》第二十八章(“黄金世界”)有一段郭大路与燕七关于“劫富济贫”的对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印象深刻。
【郭大路眨了眨眼,道:“我们为什么不能够去做强盗?”
燕七道:“因为我们不是做强盗的人。”
郭大路道:“要哪种人才能做强盗?”
燕七道:“不是人的那种人。”
郭大路道:“我们能不能劫富济贫?”
燕七道:“不能。”
郭大路道:“为什么不能?劫富济贫的又不是强盗,只能算是侠
盗、英雄。”
燕七道:“你想去劫谁?”
郭大路道:“那些为富不仁的奸商,剥削老百姓的贪官污吏。”
燕七道:“劫完了去济谁的贫呢?”
郭大路道:“当然是先救咱们自己的急,济咱们自己的贫。”
燕七淡淡道:“那就不是英雄,是狗熊了。”他接着又道,“就因为世上很多人有这种狗熊想法,所以世上才会有这么多强盗。”
也许世上大多数强盗,正都是从这种自己骗自己的想法中来的。】
古龙通过这个对话把《水浒传》和许多武侠小说“劫富济贫”的正义性都瓦解了。
劫富济贫为什么不可行?首先就如这段对话所说,很多人的劫富济贫先济自己的贫。甚至有些人只济自己的贫,那就是纯粹的强盗。
如果济完自己还救济其他人,可以说得上是侠盗,但依旧是一种盗。但是,即使把劫富得到的钱全部用以济贫,本质上也是慷他人之慨。
从富人的角度看,他们就该被劫吗?如果应该,那么被劫到什么程度算合理?遇到抵抗要不要杀人?为了避免被告发,要不要杀人灭口?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严重。就以最轻的情况来说,劫较低比例财富,不伤害被劫者及其家属朋友,也对富人不公平。
如果放纵这类劫富济贫,自然就没人敢富。没人敢富,社会发展就停摆,大家一起摆烂。真正的富人没了后,一些中产也会成为目标,整个社会就是流氓混混当道。这也是法律上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因。
情景喜剧《武林外传》中,“郭芙蓉一心迷盗圣”那半集,曾经的盗圣白展堂也为郭芙蓉分析了劫富济贫的本质,批判了劫富济贫的行为。
编剧通过白展堂之口表达出的对劫富济贫的批判就算不是受了《欢乐英雄》的影响,也至少是一种暗合。
金庸对劫富济贫的认可
相比古龙的《欢乐英雄》对劫富济贫的批判,金庸的《笑傲江湖》认同劫富济贫。令狐冲带着恒山派的尼姑们赶路救人的路上,把抢来的军马买了,钱还是不够。
于是令狐冲就要勒索听上去“为富不仁”的白剥皮。为了让自己的勒索更具有合法性,令狐冲决定要二千两,“咱们自己使一千,余下一千分给了镇上穷人。”
众人这才知道,他要大家一起劫富济贫。不过,令狐冲认为这不是劫,而是化缘。
读书人窃书不算偷,出家人“化”富济贫不算劫。
白剥皮是不是真的坏?我感觉这人可能挺抠门,剥削别人可能也比较狠,会用低薪水要求员工996。不过没有证据表明他违反了法律。
令狐冲不会管这些,在他急需钱的时候,他只要大体上觉得这人确实有点坏,就可以去理直气壮地劫。
这实际上所有带着正义感去劫富的人的共同特点。他们基本不会在劫之前还去认真确认被劫的富人的人品。大多数时候,侠客或好汉们并不兼任侦探。
令狐冲劫富是为了救人,不是为了解决自己的贫困,因此在侠义道的世界里,这个不算问题。但最好的方案应该是答应今后会还,并让恒山派在此后化缘,连本带利归还这笔钱。
现实中的劫富济贫
现实中,劫富济贫的人极少。大多数人抢劫就是为了让自己脱贫或享福,没人会为了救济别人而去抢劫。
毕竟抢劫在历朝历代都是重罪,即使在现代,也是几年有期徒刑起步,上不封顶,搞不好出了人命,就是死刑。因此,劫富济贫,我看“刑”。
即使劫富得到的财富完全用来救济别人甚至救别人的命,也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抢劫罪是跑不掉的。
有“为了济贫,甘愿冒着坐牢甚至杀头的危险去抢劫”的“觉悟”,大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手段勤劳致富再济贫(王朝末世被迫造反的另说),既安全,又有好名声。相反,劫富济贫的人哪个敢出来实名认领?
当然,合法模式的“劫富济贫”也是有的。那就是“征税-救济”模式。这种模式中,政府向富裕者征更高的税,用其中的一部分救济贫穷者。历代都有针对灾民的赈济,要么发钱,要么发粮。
不过,征税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救济弱势群体。税收的一部分被用以国防甚至对外征战,另一部分用以国家的各类建设与管理,例如给各级官僚发工资。
在古代以及现代的一些国家,税收的一部分还被统治阶级用以维持奢靡甚至声色犬马的生活。
对于最后一个模式,那就是劫贫济富了。历史上那些横征暴敛的朝代,都有劫贫济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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