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实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的常见鉴定

学术   2024-09-06 16:48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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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的常见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为了查明案情,确定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划分事故责任,确定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认定伤残程度、有无因果关系等问题,需要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常见的司法鉴定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指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地面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及其他痕迹进行勘查、比对、分析、判断,并作出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同一性鉴定、种属鉴定、综合鉴定等。具体的痕迹鉴定项目比较多,实践中常见的项目如下:

1. **车速鉴定**

   在涉嫌超速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一般都要做车辆速度鉴定,因为超速行驶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超速驾驶往往会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或者加重了交通事故的后果,所以对于人员受伤严重或者死亡的案件,一般都要进行车速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的方法主要有动力学理论鉴定方法、运动学理论鉴定方法、经验公式鉴定方法、模拟实验鉴定方法、仿真再现软件鉴定方法、视频图像鉴定方法、车载记录设备鉴定方法等7种。

2. **车辆行驶方向和轨迹鉴定**

   在既没有监控视频也没有行车记录仪,无法确定车辆行驶方向、路线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现场痕迹和车辆损坏痕迹鉴定事故时车辆的运动方向及行驶线路。

3. **事故车辆与目标物体是否接触鉴定**

   根据现场痕迹和车辆损坏痕迹,通过微量比对等手段,鉴定事故车辆与目标物体(其他车辆、行人、固定物等)是否有接触。

4. **交通事故车辆认定**

   利用事故现场遗留的散落物(整体分离)及碰撞痕迹、微量比对,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车辆。

5. **轮胎痕迹鉴定**

   根据现场遗留痕迹或轮胎接触花纹痕迹,确定该痕迹是否属于有关事故车辆轮胎。

6. **事故车辆碰撞接触部位及碰撞接触角度鉴定**

   根据现场痕迹和车辆损坏痕迹,鉴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碰撞接触部位及碰撞接触角度。

7. **事故现碰撞点位置鉴定**

   根据现场痕迹和车辆损坏痕迹,鉴定事故碰撞瞬间事故参与方在道路上的具体位置。

8. **车辆类型鉴定**

   鉴定电动(燃油)二轮车或三轮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9. **机动车安全性能鉴定**

   包括对事故车辆的制动系、转向系、照明系、信号装置、电气设备、反光标识等设备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进行鉴定。

10. **车辆损坏与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

    鉴定事故车辆损坏的部位、损坏的零、部件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

11. **事故车辆行驶状态鉴定**

    鉴定事故发生时事故车辆的运动状态,判断事故车辆是处于前进、后退还是静止状态。

12. 事故过程模拟还原、现场重建

   利用交通事故现场重建系统和现场勘查手段,在计算机中模拟还原事故过程或者进行现场重建。

13. 车辆通过红绿灯停止线时的信号灯状态鉴定

   运用视频图像处理技术,通过部分监控录像,计算事故车辆通过红绿灯停止线时的信号灯状态,即确定车辆是否闯红灯、黄灯。

14. 车内指纹提取与比对鉴定

   主要是为了确定当事人身份,确定司机与乘客,以及是否有冒名顶替的情况。

15. 事故车辆驾乘关系鉴定

   通过过程分析、痕迹分析、微量比对、DNA比对、人体损伤分析等方法,鉴定事故车辆的车内人员的驾乘关系,确定驾驶员是谁。

16. 交通事故中两/三轮车骑/推行鉴定

   鉴定两轮车或三轮车人员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是处于骑行还是推行状态,判断其人员的驾乘属性。

17. 道路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道路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是指运用交通设施与物证技术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结合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车辆工程、工程测量和材料检测等技术,通过测量、检验、检测、计算和分析,对道路交通设施的位置、几何尺寸、力学性能和功能效果等方面的符合性,以及与事故的因果关系等案件事实认定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18. 车内鞋底花纹提取与比对鉴定

   同样也是为了确定当事人身份,确定司机与乘客,以及是否有冒名顶替的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主要技术标准有:

-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通用规范》。

-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勘验》。

-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

-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相》。

-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

- 《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

-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

- 《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

- 《法庭科学机动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检验规程》。

- 《法庭科学整体分离痕迹检验术语》。

- 《法庭科学车辆轮胎痕迹检验技术规范》。

-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通用规范》。

- 《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识别调查取证规范》。

- 《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

- 《法庭科学车体痕迹检验规范》。

- 《道路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规范》。

-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

-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

(二)酒精检测

酒精检测也是交通事故案件中常做的检测,用以查明当事人是否饮酒、是否醉酒。酒精检测依据的主要技术标准有:

- 《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

-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

(三)伤情鉴定 (损伤程度鉴定

伤情鉴定,又称损伤程度鉴定,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致伤因素所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对人身损害的严重程度进行鉴定,评判是构成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还是轻微伤。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伤残、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主要是可能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情形才需要做伤情鉴定。该款规定如下:"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伤情鉴定主要依据的技术标准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四)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损伤(疾病)等级,以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所对应的等级划分,对后遗症的严重程度所进行的鉴定。伤残鉴定是受害人向被告索赔的依据,伤残鉴定书则是确定受害人是否残疾、残疾程度的重要证据。根据不同的损伤类型来确定鉴定时机,一般为伤后3~6个月,颅脑损伤严重的6个月以上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等级,从轻到重分为十级,其中最轻的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最重的为一级,如植物人或者四肢瘫痪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甚至还需要专人长期护理,伤残赔偿系数为100%。

伤残鉴定主要依据的技术标准有:

1.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伤残评定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其中规定:受伤人员符合一处伤残等级者,一级伤残(人体致残率100%)相当于伤残赔偿指数100%,二级伤残(人体致残率90%)相当于伤残赔偿指数90%,依次类推,十级伤残(人体致残率10%)相当于伤残赔偿指数10%。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需综合计算累计伤残赔偿指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累计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的确定规则如下:六级至十级伤残,每增加一处,增加5%;二级至五级伤残,直接增加10%。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不得超过10%,累计伤残赔偿指数不得超过100%。

(五)尸体鉴定

尸体鉴定,包括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巧,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的活动。

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尸体检验的主要任务有:致伤方式分析及致伤物推断、案件性质初步分析、死亡原因分析、交通行为方式分析、生前伤或死后伤分析、死亡时间推断个体识别、相应痕迹物证的提取等,其中最重要的几个任务是死亡原因分析、交通行为方式分析、生前伤或死后伤分析以及死亡时间推断。

第一,死亡原因分析,是指根据损伤的部位及严重程度,结合案情、病案资料和实验室检查情况,综合分析死者死亡原因的活动。因两次或多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如需要,应判断各次损伤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对有自身疾病、医疗因素等其他非交通损伤因素参与而死亡的,如需要,则应分析交通事故损伤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

第二,交通行为方式分析,是指根据案情结合伤亡人员损伤情况以及现场勘查、车辆勘查情况及其他调查情况,综合分析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的交通行为方式的活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当事人的行为状态包括驾驶车辆、乘坐车辆、骑行或推行车辆以及在道路上行走、蹲踞、躺卧等。

第三,生前伤或死后伤分析,是指根据损伤的生活反映情况利用形态学或者其他检测技术判断损伤是生前伤、死后伤还是濒死伤的活动。

第四,死亡时间推断,是指根据尸体现象结合周围环境情况推断死者死后间隔时间的活动。

开展尸体鉴定主要技术标准有:

1. 《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

2. 《法医学猝死尸体检验规范》。

3.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

(六)DNA亲属关系鉴定

有些交通事故可能需要做DNA鉴定。比如,对于无法辨认的尸体,即应该应用医学和生物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遗传特征的检验来判断死者亲属所称的父母与子女是否有亲缘关系。DNA是细胞基本遗传物质,通常可通过DNA的分析来判断亲生关系。

进行DNA亲属关系鉴定的主要技术标准有:

1. 《亲权鉴定技术规范》。

2. 《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


来源:交通安全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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