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市容秩序,打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参与和努力。在此,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您自觉维护交通文明。为了您行车安全,不要在摩托车、电动车上违规加装遮阳(雨)棚,不驾驶无牌或非标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或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以内的范围行驶,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乱穿逆行,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应减速慢行。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请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文明。热爱潜江,共建美丽家园,自觉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不车窗抛物、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带牵引绳文明遛狗,随身携带纸巾、塑料袋或其他可以清理狗粪的用具。未经允许,不得在城市道路沿线摆摊设点或流动占道经营;在指定区域经营的,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利用障碍物占用城市公共停车资源,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至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做到方向一致、摆放有序。
三、请您自觉维护经营文明。保持经营场所及门前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污渍、无废弃物堆积,生产经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清扫,不乱泼乱倒,污染城市道路、管网等设施。店铺不得将商品、货架等超出店面范围摆放经营,不把垃圾桶、扫把、拖把及杂物摆出门外,不在门外乱牵乱挂、晾衣晒物、乱搭乱建。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用真诚和微笑培育文明之花,用勤劳和汗水打造文明之城,携手为共建美丽潜江谱写新的篇章!
潜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来源:潜江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