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方问题
1、对客户的要求有些盲从,在客户资料未齐全、完善的情况下,未能坚持自己的观点。
2、在建设单位未对图纸问题进行答复,委托方多次催促后,算量人员各自按照自己的经验进行计算,导致报送的内容五花八门,项目负责人没有完全统一口径。
3、报送之前指标对比,朋友多次提出部分楼栋指标有误,但因指标凑巧的两两相同,算量人员核实后,回复指标无误,计算无误时,轻信了数据,对异常数据不敏感,直接进行报送。
4、对量过程中,由于委托方现场原因(经办人未真实告知项目咨询人员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的强势,咨询方对量时困难重重,被步步紧逼,步步审减后,对报送时现场所承诺资料情况不再信任,导致争议问题不再主动争取。且在签字时,不备注争议问题,仅签署姓名,对后期争取造成很大困难。
5、由于建设单位与委托方的统一性来回变化,但因每次均为委托方同意建设单位意见,委托方自身资料也不完善。项目咨询团队无法拿出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反复计算,反复核对的有利依据。
6、团队凝聚力较差,团队成员只管自己负责楼栋工程量,对所有楼栋共同的单价未认真检查。
7、项目持续时间长,建设单位及委托方的想法变化太多,导致项目来回核对,咨询方项目人员替换率高,后期接手人员对项目前期情况重新花费大量时间了解和适应。
二、委托方问题
1、施工思维太重,不重视合同,以为只要是现场施工了,建设单位承诺了,就会签字认可,就可以算到钱了。
2、不把咨询方当自己人,盲目的希望咨询方多报送,多计算。不将项目真实情况告知咨询方,给咨询方错误的指示。在核对过程中,建设单位一旦拿出证据就立马改变风向,立马同意建设单位意见,给咨询方的核对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也把咨询方推向了尴尬的局面,让咨询方在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面前失去了信任与声誉。
3、没有意识到图纸问题应该由建设单位回复的重要性,未与建设单位沟通,随意对图纸问题进行有利于施工单位的回复,导致咨询方不知情情况下盲目报送。
4、太过相信建设单位的口头承诺,在施工当时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资料。
5、委托方项目经办人员经常态度高傲地要求咨询方做一些超出咨询合同范围内的事情,且要求提供成果文件时间不合理,导致咨询方人员情绪较大,项目咨询人员更换频繁。
6、委托方项目经办人基本上不站在咨询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不对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只是简单地当了个传话筒,没有发挥到纽带的作用。
7、未对现场变更材料进行认价,增加了核对的难度。
8、资料提供不及时,且与现场不符。比如:在报送时未提供保温图纸,要求咨询方按照外墙拉通计算,在核对时提供了保温深化图。核对后,委托方发现保温量比现场实际量少,与咨询方核对后发现,部分现场实施部位在深化图中未体现。构造柱在报送时按深化图计算,审核第一次按深化图计算,后期又按收方图计算,地下室构造柱既无深化图又无收方图。导致现场与资料不符,经过反复沟通后,建设单位方才同意按现场实际情况计算,一项工作反复多次做,延长核对时间,影响各方核对情绪,给核对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三、建设单位问题
1、图纸问题故意拖延不回复。
2、对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的事件做出口头承诺后,未能履行自己的承诺。
3、对现场未实施项目,应在最终结算时计算的项目,故意混入施工图预算中,混淆概念,增加核对难度。
4、对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拒不承认,造成一个施工工艺多次核对的情况。
5、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新增材料及综合单价进行确认。但过程中,建设单位一直未对材料及综合单价进行签字确认。给核对工作也带来了难度
6、建设单位审计方立场不对,不以尊重事实为前提,为了审减而审减。
以上深思仅仅就事论事,不对任何一方做任何偏袒或呵护。身为老造价人,深知每个项目都不一样,所以必须结合自身经验,给客户提出最好的建议,给出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原则。一切以客户角度出发,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问题,方能做好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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