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学生家长们: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2〕83号)规定,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在校学生为医疗救助对象,因已在户籍地资助参保,可以不在学籍地参保。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现将学生参加2025年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2025年7月1日起补缴的,除新生儿、入学新生、困难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人员等特定参保人群以外,须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二、参保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延长参保缴费期:2025年1月1日—2月28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三)参保补缴期为2025年3月1日—12月31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过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从2025年起,在2025年3月1日(含)后参保缴费和中断缴费人员,除新生儿、入学新生、困难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人员等特定参保人群以外,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每多断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
三、待遇保障
基本医保结算年度为参保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人·年,其中基本医保段15万元/人·年,大病医保段25万元/人·年。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除了享受泉州市统一的基本医保待遇外,还可享受晋江市特殊医疗保障待遇。
四、参保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
1.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人员(除登记信息有变更除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2.在我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人员,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闽政通”APP,进入【医保服务】—【居民参保】办理参保登记;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理线下参保登记。
登记注意事项
(1)为谁参保登记:如果学生本人有“闽政通”,选择“为本人登记”;学生本人没有“闽政通”,由家长通过“闽政通”操作选择为“他人登记”。
(2)居民参保信息:“*基层医保区划名称”请选择学校所在镇(街道)对应的区划。如:陈埭民族中学学生,学校地址所在镇为陈埭镇,选择对应区划应为“晋江市陈埭镇直”。
(3)居民信息:录入标“ * ”项的信息。根据实际选择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录入时,持台湾通行证人员录入证件上1—8位数字,港澳通行证人员录入证件上H/M+数字第2—9位。
(4)参保信息:按默认信息
(5)材料上传:
①参保人为泉州市户籍:上传户口簿信息页照片(户主页+本人页)
②参保人非泉州市户籍:在便签写上学校全称及所在年级、班级和身份证或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一起拍照上传。
咨询方式
(一)缴费事宜:可拨打0595—12366或前往办税服务厅了解详细缴费事宜。
(二)参保登记及政策疑问: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或拨打0595—85678061、0595—12345转1医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温馨提醒:城乡居民医保是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险,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报销便捷,是学生群体看病就医的基本保障。而商业保险机构在推行的学平险,只能作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充保障,家长在为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基础上,可以视情况自愿加购学平险,但千万不能以为买了学平险就可以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否则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保障。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顺祝同学们学业进步!身体健康!
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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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
晋江市教育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