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致全市学生和家长的温馨提示
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或限放规定,在禁放时段和区域内坚决不燃放、不购买烟花爆竹,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健康环境。
家长需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教育孩子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不购买、燃放和存储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孩子独自燃放,同时家长要以身作则,选择更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
广大师生、家长要积极宣传倡导文明过节,通过多种途径向身边人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和燃放的危害,协助政府落实禁燃禁放工作,做不燃或少燃放的宣传员和带头人,传播正能量。
发挥主人翁精神,做监督志愿者,抵制、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戚违规燃放行为,积极劝导家人和亲戚朋友遵守规定,劝阻、抵制和举报周边人员的不文明行为,让不燃放成为自觉行为,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目前,海口市人民政府已经发布关于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并划定海口市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海口市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一)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包括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全市所有街道;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演丰镇、灵山镇全镇行政区域;三江镇、云龙镇、龙塘镇、龙桥镇212省道以北区域)。
(二)石山镇的镇墟行政区域、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
(三)永兴镇永兴墟社区居委会、永德村委会、博强村委会、建中村委会、美东村委会。
(四)国家机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6时至22时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温馨的假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守护孩子美好的假期时光!
转载此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海口之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谢谢。
来源:海口教育发布
编辑:陈敏
审校:刘声
责任编辑:陈文隽 吴春燕
值班主任:张琼
监制:薛烨
分享、在看和点赞,总要点亮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