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
政策解读
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立两个账户:首先,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以下简称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渠道,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其次,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领取个人养老金等。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内的账户,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另外,为满足参加人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需要,每年可以变更两次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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