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

文摘   2024-08-08 17:45   江苏  


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住宿生文明公约

20219月版)

一、严格执行一人一床制度,按统一安排床位就寝,未经允许不得自行调换。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午休、晚自习和就寝,严禁中午午休和晚上就寝铃响后随意走动、讲话和洗漱等。

三、落实卫生值日制度,按时做好值日工作,凡不按时值日或值日不认真的,必须先补做值日工作再去上课,严禁向窗外、地上倒水或扔瓜皮果壳、纸团等杂物。   

四、内务平整洁净,个人物品统一放置在小柜内并锁好,每个床头摆放1-3本日常书籍,行李箱统一有序摆放在空床(11、12号)上,切实搞好个人卫生。

五、为方便老师查寝,各寝室严禁反锁房门,严禁窜寝、窜床、窜楼层。

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班主任请假,回校后及时销假。

七、服从宿舍舍长、自管会学生干部及宿管员、值班教师管理。宿舍舍长、自管会学生干部应工作认真,热心服务。

八、严禁打牌、吸烟等行为,禁止携带电热毯、直板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要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和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宿管员

九、不得私自动用、偷拿他人物品。凡在宿舍偷盗别人财物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及相应处分。 

十、爱护公共财物,随手关灯,节约用水,不浪费粮食,不损坏宿舍设施设备,如无意损坏公物,应主动承认并自觉赔偿。

十一、各宿舍舍长要按时收齐本宿舍手机,及时交班主任并按时领回。严禁私藏手机,一经发现将由学校代为保管一年。


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住宿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加强宿舍的管理,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住宿环境,依据《中小学生守则》和《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住校生文明公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私调床位、私换宿舍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无正当理由晚归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三、向窗外、楼道乱扔杂物、泼水、随地吐痰、乱倒垃圾等,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四、故意破坏公物,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乱贴,将由责任者赔偿维修费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五、宿舍内大声喧哗、嬉闹、跳舞、打球等妨碍他人生活、休息,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六、不按规定时间交手机,在宿舍内玩手机、打扑克、玩游戏等,当事者给予通报批评;围观者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七、宿舍内藏放酒瓶、香烟者给予警告处分;宿舍内饮酒、吸烟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酗酒肇事的加重处分。

八、爬围墙、护栏或窗户进出宿舍,视情节给予退宿和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九、不服学生自管会成员、宿管员、值宿教师管理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顶撞、辱骂管理人员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勒令退学处分。

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打火机、蜡烛等;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进入宿舍的,没收器具视情节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引起火警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十一.个人不注意卫生,不叠被,室内物品摆放凌乱,床上用品不勤洗,肮脏不堪者,值日生不打扫卫生,室内垃圾较多者,给予通报批评。

十二. 在宿舍内聚众打架、斗殴、闹事或参与打架、作伪证、提供凶器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劝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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