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828+人!区属事业单位!无笔试!人才引进!列入编制!待遇优厚!正在报名!

文摘   2024-11-09 16:05   内蒙古  

-今日招考信息一览-

1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265

2、内蒙古日报社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5

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50人




-昨日招考信息一览-

1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392

2、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50

3、大青山实验室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 36人




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

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关于通辽市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通辽市教育系统直属学校用人需求,现就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计划引进教师265名详见《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能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引进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7.具有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岗位表》中执业资格要求一致。
  8.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8日(不含)至2006年11月8日(含)期间出生。
  10.具备《岗位表》所列的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二)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公费本科师范生。
  2.省(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信阳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学历学位俱全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院校的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当年度或上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0名执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通辽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四)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才引进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含)。
  (五)国(境)外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六)所有引进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
  (七)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具备引进岗位条件,于报名前办理完解聘手续。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报名人员对《岗位表》和公告中明确的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2024年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http://jyj.tongliao.gov.cn/)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现场推介时间及地点:定于11月9日赴内蒙古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1月10日赴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关注相关院校招就处官网发布的通知。
  3.报名提供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
  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
  5.凡因所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笔试等,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6.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引才单位负责。
  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6日12:00。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核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限时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试讲。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英语等外语类教师岗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文字作答。
  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各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笔试环节。凡面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2的,一并进入笔试环节;不足1:2的,以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6.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关注通辽市教育局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3.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外语学科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文字作答。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各岗位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引进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统一规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通辽市教育局组织,具体由引才单位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两个批次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核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通辽市教育局。所有考察情况报市教育局党组会审议后确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聘用文件,并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服务期。公费师范生服务期限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执行,最低服务期限6年;其他引进人员服务期限5年。由引才单位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的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引进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6)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限(1个月)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安置费
  1.本科或硕士有一个阶段为“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2017年、2022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执行),且与引才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2.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院校的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当年度或上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0名执行),且与引才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二)人才公寓
  符合《通辽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规定的七至八类急需紧缺人才的人员,择优提供免费人才公寓。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过程中引进工作人员和拟引进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引才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一)本次人才引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一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属引才单位咨询电话:
  通辽市教育局:0475-8835306/0475-8835877
  通辽市第一中学:0475-6336110
  通辽第五中学:0475-6334177
  通辽实验中学:0475-6342211
  通辽蒙古族中学:0475-2294126
  通辽新城第一中学:0475-8888800/0475-8888889
  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15047450077
  通辽市实验小学:0475-2736616
  通辽市蒙古族学校:19847535688
  监督电话:0475-8835295
  附件:
  1.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材料清单
  3.2025年通辽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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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社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日报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日报社是自治区党委直属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26个事业机构和1个企业文化传媒集团。《内蒙古日报》是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报,创刊于1948年1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创办、最早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省级党报。经过70多年的发展,内蒙古日报社走过了铅与火、历经了光与电、跨越了数与网,现已建成以报纸为核心、草原云客户端为旗舰、内蒙古新闻网为支撑、社会平台为拓展、103个旗县融媒为延伸的融合传播体系,融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传播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全区最具影响力、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的党报媒体。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2日(不含)至2006年11月12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2日(不含)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1月12日(不含)之后出生。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含多项),年龄可放宽2周岁:获得过中国新闻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过内蒙古新闻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过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日报社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11月12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4年11月12日(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11月12日(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00—11月18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00。

报名交费截止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资格初审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www.impta.com.cn)。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报考者要在交费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

发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免笔试岗位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均为3∶1。
  2.笔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养、文稿写作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招聘条件中要求在新闻媒体连续工作(中间不间断)5年或10年以上(含)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2.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结构化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免笔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他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1-6635350
  政策咨询电话:0471-6635441、6635493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附件:内蒙古日报社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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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启动2025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0名其中:定向招聘“项目人员”10名、“高校毕业生”20名;招聘“普通岗位”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5日(不含)至2006年11月1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1月15日(不含)至2006年11月1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
  7.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能力。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及其他条件。在符合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2024年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5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5年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名称及代码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时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蒙锡雅饭店B座4楼。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减少或取消开考的岗位,将转入普通岗位安排到第二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公布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岗位转入普通岗位公告时间(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2024年11月18日。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公布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岗位(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
  3.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5年度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项目人员”岗位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并明确存档起止时间。
  (9)应聘教师9、教师10、教师11、教师12、教师13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两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签满两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两项材料缺一不可)。
  (10)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份。
  (1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和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2)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聘收取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交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4年11月15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https://www.xlglvc.edu.cn/)

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对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考场地址及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阶段自行选择试卷及答题语种。试卷及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5.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对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符合政策加分人员错填或漏填民族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连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https://www.xlglvc.edu.cn/)

公布。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https://www.xlglvc.edu.cn/)

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讲课8分钟);马术教练员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环节确定面试答题语种)。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当日,面试顺序抽签决定,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6.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https://www.xlglvc.edu.cn/)

上公布。

  7.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教师岗位、马术教练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8.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四)体检
  1.从每个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察
  1.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https://www.xlglvc.edu.cn/)

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2024年高校毕业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7)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https://www.xlglvc.edu.cn/)

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0479-826986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监督电话:
  0479-826448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关注回复: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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